(一)环境保护税
2018 年 1 月 1
日,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开始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的主要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对不同的污染物,我国采取了不同的征收方式。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为环境保护而设立的税种,这也是环保税成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主体税种主要原因。
环境保护税的主要内容
1)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将在我国境内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定义为纳税人。根据规定,居民不属于纳税人。此外,向依法设立的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排放污染物及在符合规定场所贮存或处理固体废物的,无需缴纳环保税。
2)征税对象。大气污染物、水污污染物、固体废物及噪声这四大类为应税污染物。其中,大气污染物分为 44 种,水污染物共 65
种,固体废物包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噪声则指的是工业噪声。
3)税额标准。


4)计税依据。环境保护税规定,计税依据的确定应按照自动自测数据、手工监测数据、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抽样测算这四大方法及其顺序来计算确定。
5)税收征管。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模式是:环保部门负责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的监测,税务机关进行税款征收,双方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协作机制,定期传送分享相关数据[3]。
(二)除了环境保护税,我国还开征了一些其他含绿色因素的税种,这些税种在客观上有利于生态保护或提升了资源的利用效率,包括资源税、消费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些税种同样是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资源税是对特定资源的开采征收的一种税,它针对不同的资源以及开采程度、消耗程度进行差别征收,不仅可以防止资源过度开采,还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从而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环境。虽然资源税最初的开征目的是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但其绿色属性正随着一步步的资源税改革而不断加深,将成为我国资源保护方面最为重要的税种。
(2)消费税是针对部分消费品征收的税种,其中包括奢侈品、一些对资源消耗大或者消耗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费品等。其中对一次性木质筷子、实木地板等产品征税的条款反映了该税种的绿色因素,同时对耗用资源较多的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也客观上限制了相关消费,有利于环境保护。
(3)耕地占用税是对单位以及个人占用耕地进行房屋建造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征收的税。耕地占用税的开征使纳税人在开发利用土地时増加了用地成本,对保护耕地资源,维护环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4)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及工矿区使用土地的单位及个人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开征促使企业对占用的土地进行有效利用,提高使用效率,进而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
(5)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特定目的税。其税款要求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各个城市公共设施等的维护与建设,而城市的污水处理系统、垃圾清运与处理系统、清洁能源输送等都与环保密不可分。
(6)车船税与车辆购置税中都存在对节能环保的车辆或船舶减免税款的条款,这也体现了两者的绿色属性。车船税计税依据为气缸容量,越小容量的车税负越低,这也在客观上有利于环境保护。
(7)在我国增值税的规定中,有鼓励资源综合利用;鼓励清洁能源使用;鼓励废旧物资再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这都有利于环境友好以及资源节约型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生态环境有着重要意义。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中,有着对于从事符合规定的节能节水项目取得的所得,实施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能减少资源使用的同时减少污染排放的技术,在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时候免征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保、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