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9年,OECD就开始针对高净值人群做相关研究,并发布《Engaging with 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s on
Tax Compliance》,其中将高净值人群定义为持有价值不低于100万美元资产的个人;
胡润研究院将高净值个人定义为家庭总资产(包括个人所拥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超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个人;贝恩咨询和招商银行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私人财富报告》将中国高净值人士定义为可投资资产(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产)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
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19全球财富报告》中,将拥有超过百万美元私人家庭财富(包括养老金和人寿保险)的人群定义为高净值人群。
国际上一般使用HNWI(high net worth
individual),意思是高资产净值个人,国际上对高净值人群的定义比较模糊,并且现在经济不断发展,财富急剧增加,高净值人士的门槛也随之不断变化。而高收入人群,主要是以收入为衡量标准,我国统计局将最高收入的前20%作为高收入者,一般与工薪收入相关,目前没有固定数额的高收入人群界定。
高净值人士的概念被很多国外税务机关所使用,并且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对高净值的标准也设置的比较高。澳大利亚税务局对高净值个人设定的标准为净资产大于3000万澳元,折合成人民币约13000万元;加拿大的标准为净资产大于5000万加元,折合成人民币约25000万元[1]。
根据以上权威机构对高净值人群资产概念的鉴定,高净值人士的资产理解为由个人(或家庭)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个人(或家庭)带来经济收入的资源。因此,高净值个人(或家庭)资产的范围应包括:现金、存款、股票(指上市公司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债券、基金、保险、银行理财产品、境外投资和其他境内投资(包括信托、基金专户、券商资管、私募股权基金、私募证券基金、黄金和互联网金融产品等)、投资性房地产、非上市公司股权等;而不包括自用住房、自用车辆等非投资性质的耐用消费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