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个皮匠报告百科 > 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

目录

社会治理是什么

社会治理主要是指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社会组织等多方面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社会治理也可以理解为在特定的社会基础之上,由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以及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共同构成,它是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多方对公共事务和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我国社会治理的内容根植于中国自身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变迁之中,具有鲜明特色,主要治理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回应和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社会转型期间凸显出来的社会问题;二是满足民众合理需求,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民众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的目标是通过化解社会矛盾、满足民众合理需求,进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正、激发社会活力、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

社会治理内涵

(1)主体上实行多元共治。社会治理打破政府作为一元化治理主体的局面,在治理的过程中,市场、社会组织也积极参与并扮演着治理主体的角色。同时,也不能忽视公民主体的参与意愿。

(2)过程上进行民主协商。治理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多方主体互动的过程,如果没有互动的伙伴关系,也就难以进行治理。互动各方的伙伴关系必须是平等的对话关系。

(3)目标上建设权利社会。权利型社会应该是指政府的职责是确保公民享有各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达到社会互助和社群合作的政治状态。首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公民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利益,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次,培养“积极的公民”,树立公民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公民的参与能力,实现公民参与国家各项管理的基本权利。

(4)方向上实行纵横统一。社会治理方向包含纵和横两个方向。纵向是指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和自下而上的社会自治双向权衡,而横向则是指由外而内的法治和由内而外的德治相互促进。法治和德治的共同目的均是维护社会的良好秩序。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武器,而道德则是评价法律的标准,并且是推动其法律实施的有效力量。道德和法律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社会治理的基础。

(5)结果上实施权责一致。参与社会治理的各方主体在享受一定社会权力和权利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主张和践行权责对等[2]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是相互关联的两个概念。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和社会组织为促进社会系统协调运转,对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社会生活的不同领域以及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规范、监督和纠正社会失灵的过程。

(1)从主体上看,社会管理的主体主要是指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对单一;而社会治理的主体是指各类党委和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全体公民,主体多元。

(2)从目的上来看,社会管理强调实现既定的甚至是法定的管理目标,社会治理则强调多元主体的利益平衡,共同实现多元主体通过协商确定的治理目标。

(3)从运作模式上看,社会管理主要是政府管控社会,无所不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靠内部严密的管理层级加以实现;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一个过程,一个各个主体之间充分协商协调的可持续活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多元主体协同作用共建共治,解决国家治理中出现的一系列社会问题,共享治理成果。

(4)从渠道上来看,社会管理渠道单一,一般为从上到下;而社会治理的渠道则广泛而多种,既可以从上到下,也可以从下到上,还可以从中间向上、向下延伸等。社会治理与政府治理有所区别[2]

社会治理与政府治理的区别

政府治理是指政府行政系统作为治理主体,对经济社会公共事务所进行的治理。而社会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治理。可以说政府治理是社会治理的一部分。就其治理对象和基本内容而言,政府治理包含着政府对于自身、对于市场及对于社会实施的公共管理活动。

我国的政府治理通常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通过对自身的内部管理,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改进政府运行方式和行政流程,强化政府的治理能力,从而使得政府全面而正确地履行职能,提高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二是政府作为市场经济中的“有形之手”,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健全宏观调控对市场经济健康运行,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进行经济调控和市场治理活动。三是政府作为社会管理主体,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基本格局下,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活动[2]

社会治理工具

(1)强制性工具

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命令等形式,利用政府权威性、强制性力量,规定和约束目标群体行为,从而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的各种方法、手段、实现机制和制度安排;具体形式是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政命令等;适用场景有市场失灵、重大灾难、恐怖主义等需要相对人无条件遵从特点是高度权威性、绝对强制力,是社会治理工具最基本的形式;能够直接快速实现社会治理目标,效果明显;缺乏灵活性,自由裁量空间不足,治理政策僵化甚至扭曲,需耗费大量公共资源

(2)经济性工具

以尊重市场机制为出发点,利用经济刺激措施或工商管理技术,引导目标群体达成社会治理目标的各种方法、手段、实现机制和制度安排;具体形式是传统经济手段,包括保险、征税、收费、补贴、转移支付、产权拍卖、民营化、合同外包、用者付费、凭单制、特许经营等;适用场景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建市场、刺激市场、利用市场;特点是间接性、有偿性、平等性、引导性执行效率较高,可利用的工具品种多,能有效调动目标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施容易出现滞后、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搭便车”等问题

(3)社会性工具

社会和民间力量自主参与社会治理活动以实现社会治理目标的各种方法、手段、实现机制和制度安排;具体形式是社区治理、个人与家庭、志愿者服务、公司伙伴关系、公众参与、听证会等;适用场景需要社会和公民力量的参与配合;特点是自我管理性、自愿性、平等协商性、互惠合作性、主动参与性;公共投入少、政策群体意识和参与性强、易合作;权威性较低,对目标群体的强制性和约束性弱,不易管理

(4)信息性工具

为实现社会治理目标而采取的具有文化和信息属性的各种方法、手段、实现机制和制度安排;具体形式是公开宣传与教育、信息发布与披露、社会动员与劝解、大数据处理与适用、会议座谈与听证等;适用场景贯穿整个治理过程,特别是在需要目标群体理解和支持的情况下;特点是基础性、引导性、传递性、互动性、共享性、转化性;传递速度快、及时共享共情、易达成共识和理解等;文化的多元和复杂性、信息的庞杂性导致文化信息不充分、不对称、易误解

社会治理

社会治理特征

(1)主体多元化。“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但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公共机构和行为者。它对传统的国家和政府权威提出挑战,政府并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治理强调主体的多元化。在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及公民结成立体交叉网络性结构,基于自身不同的作用,在平等互助的合作关系中,通过彼此问的分工与协作、沟通与配合,使得主动参与的各方主体,最终实现利益共享。相比较之下,社会管理是以政府为权力中心,形成以政府为单一管理主体,以行政权力对管理对象的单向管理为方式的缺少灵活互动性的管理过程。

(2)以善治为目标。社会治理希望实现治理的良好状态,这种良好的状态人们称之为“善治”。而基于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治理的目标也呈现出多元化的特性,表现在“善治”里,则赋予善治更多的表现公共性与包容性,而不是简单追求效率或照顾某一群体的特殊利益,它强调的是将不同主体的需求转化为有效的互动,将多元的利益转化为统一的行动。综合体现秩序、效率、公平与利益共享。而社会管理则更多倾向于秩序与效率,管理者以此为目的,以改变管理技巧,丰富管理手段为渠道,实现对社会更好的控制,从而达到“善政”,与此同时,可能会牺牲共享、公平的因素,造成不正义。

(3)互动协调的主体关系。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决定在治理过程进行中治理主体彼此之间进行相互作用,而这种相互作用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各个主体相互协作与合作,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运行。社会治理在理论情况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合作并组成立体化网络式管理系统,各个治理主体都会以平等的姿态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过程中。而社会管理是一种自上而下的过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地位不平等、单向的管理过程。

(4)政府与社会在治理过程中角色和行为方式不同。多元化主体,互动、参与式过程,必定要求各参与主体发挥不同的作用与角色。社会治理强调调动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性,鼓励参与者沟通协商,形成符合民众整体利益的社会政策,以实现社会和谐发展。在社会治理过程中,政府与社会组织、公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此时政府为自己划定作用边界,从管不好和不该管的领域退出来,只是以战略行动者的身份出现,扮演“元治理”角色。政府在行使其职权,发挥其角色作用时必须遵循其法定职、权、责,强调权力积极履行其职责,遵循制度化规范,为民众提供更丰富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从而保障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主动参与到治理中来,调动民众的参与积极性,调动社会发展的更多积极因素,发挥社会治理功效,促进社会平稳快速和谐发展。其他社会力量要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中来,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各种制度和规则的制定与实施,并予以监督,保障社会治理沿着符合公共利益的方向发展。而社会管理的环境下,政府以强势的地位参与到管理过程中,政府靠的权威力量制定相应的社会政策管理社会,其他社会力量不能左右,政府的影响力无处不在,社会的发展不是必然符合大众的愿望了[3]

社会治理发展历程

社会治理发展历程可以分为“全能政府”式的社会管控阶段(1949—1978年)、“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阶段(1978—2002年),该时期分为两个阶段:1978—1992年管理体制调整阶段和管理体制初建阶段、现代社会治理体制的构建阶段(2002—2012年)、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阶段(2012年至今)四个阶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正式替代社会管理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合作共治成为社会治理的核心要求。

社会治理

参考资料:

[1]中国信托业协会:2021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458页).pdf

[2]赵彪.大数据背景下长沙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20.

[3]田萌. 论社会治理中的良法之治[D]. 河北:河北师范大学,2016.

相关报告:

【研报】房地产行业(物业服务)2021年投资策略报告:2021社会治理基层支柱百舸争流使命担当-20210105(31页).pdf

中国电子学会&;中国数字经济百人会:全球社会治理数字化转型趋势研判(2020年)(36页).pdf

高盛集团(GoldmanSachs):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投资报告(英文版)(14页).pdf

毕马威:银行的“环境、社会及治理”风险(30页).pdf

互联网治理蓝皮书:2018-2019中国网络社会治理年度成就、问题与趋势(59页).pdf

2019年花旗银行环境社会治理报告(ESG) - 花旗银行(英文版)(155页).pdf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上一篇:科技金融(Techfin)
下一篇:数字银行
客服
商务合作
小程序
服务号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