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二、未出席董事情况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被委托人姓名董事刘长春公务原因陈仲扬独立董事王兵公务原因王全胜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四、公司负责人张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焦晓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迪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方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母公司 2024 年上半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798,7
2、41,897.50 元,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分别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和10%的交易风险准备金共计人民币 1,439,622,569.25 元后,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3,359,119,328.25 元。考虑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2024 年半年度末累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5,101,581,415.96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2024 年半年度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数为人民币 5,028,077,234.16
3、 元,按照规定扣除后,母公司可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配的金额为人民币 20,073,504,181.80 元。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坚持可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更好回馈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从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029,384,840 股为基数,扣除将回购注销的 2,082,559 股 A 股股份,即以 9,027,302,28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354,095,342.15 元(含税),占 2024 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4、的 25.50%。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会计期间。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包含 GDR 存托人)和港股通投资者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不含港股通投资者)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状况及
5、相关风险控制指标要求,在现金分红比例不超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0%的前提下,制定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本半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重要提示华泰证券HUATAI SECURITIES004七、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八、本公司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九、本公司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十、重大风险提示国内外宏观经济及货币政策、金融
6、及证券行业的法律法规、实体经济及金融行业的变化趋势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开展产生影响。同时,与证券行业其他公司一样,市场波动、市场流动性等证券市场固有风险因素也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影响。公司经营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因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与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交易规则等变动,从而对证券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政策性风险;因公司或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使公司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合规风险;公司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规定及要求,致使公司面临诉讼纠纷、赔偿、罚款,导致公司受损失的法律风险;由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