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范志勇《数字货币由何而来》就发行目的来看,目前主要有私人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两大种类。
1、私人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
由私人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可以称之为加密数字货币或者虚拟数字货币。
加密数字货币主要以“比特币”为代表,以及衍生出以太币、莱特币等数千种,其中有主流币、山寨币、空气币、传销币等等。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是基于密码学、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去中心化传输模式的加密货币,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支持加密数字货币交易的支付系统内,其他地方无法适用,其信用来源在于众多使用者对其价值的认可。
加密数字货币优点
(1)避免通胀。加密数字货币建立在去中心化理念之上。去中心化的含义是指这一系统在2009年1月3日问世后,通过其特有的规则在网上自主运转,其运转方式无需有赖于任何企业和个人,也不受任何机构的监管。换句话说,区别于传统货币,加密数字货币的运转方式不受任何国家央行、政府、企业、其他组织的管控,而是基于其在网络中的加密算法达成某种电子协议。去中心化、自我完善及透明开放的货币体制,从某种层面来讲确保了任何人、机构与政府都不能对加密数字货币的总量进行控制,这也避免了通货膨胀的困扰。
(2)隐私保护性。加密数字货币利用的区块链技术解决了各个网络节点间的可信度问题,因而其数据间的互换甚至交易都可匿名完成。因为各个网络节点之间都信守着一种固定的具有可预测性的算法,所以完全不用担心数据间交换的信任问题,可以只去关注地址而不用看对方是谁,所以交易的双方可以在不公开自己身份的情况下就完成交易,这也使得用户无需担心个人隐私泄露等相关问题。
加密数字货币缺点
(1)贬值性。一些支持加密数字货币的人表示,在一开始设计的时候,便给加密货币的总量设定了上限,由于数量有限使它不会有贬值问题。但这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纵然加密数字货币供应量有限,但加密数字货币并不只是比特币一种,还有许多其他种类的加密数字货币产生,造成了其总量是无限的。除此之外,由于比特币是由算法形成,因此开发人员只要对数据和算法做出一定修改便可产生新的数字货币,在对其冠以不同的名称就成了另一种新的加密
数字货币。早在2017年就有人利用比特币的这种技术,开发出像比特币黄金和比特币钻石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新型加密数字货币,这些比特币的衍生币又可以再次衍生,永无止境,从而使得总量有限这一规则形同虚设。
(2)可信度低。华尔街经典名言说道:“金融市场没有新鲜事,只因人性从未改变。”加密数字货币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虚拟资产的新形式,其价值也不过是供求关系所定,并不像实物货币那样可以一直流通。加密数字货币所引起的一些不利结果无需任何的个体或群体来承受,也无任何组织为其背书,这始终是加密数字货币的致命伤,其很难被人相信。实践中,人们使用加密数字货币大都是建立在对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信任前提下。简单来说,加密数字货币是建立在一些交易平台公信力基础上,有赖于交易平台的公信力,这就需要交易平台足够强大,让客户的资金处在安全区域,从而来维护整个市场的稳定,但历史的车轮证明,资本是存在周期性的,不稳定性才是其本质特征,所以这使人很难产生足够的信任。
(3)使用场景有限。就实用性而言,正所谓善如登,从恶如蹦,相较于利用比特币等加密数字币创造正面价值,更多人则是利用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匿名性的特点,使得许多人用其从事洗钱、受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除开用于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加密数字货币并不普遍,由于我国目前正在限制比特币的相关交易行为,因此其流通性非常有限,对于普通人来说,其使用价值十分有限。
2、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发行,也可以称之为法定数字货币,英文简称DECP。
刘少军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理与权义分配研究》中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应是具备法定性的货币,通过货币形式存在,或者说这种数字货币是由中央银行所发行,它既不是现有电子货币的法定化,也非把原有加密数字货币合法化。而是由中央银行通过电子设备中的电磁符号形式直接发行于社会上流通的法定货币,同人民币具有相同价值,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其法律性质实际上只是目前法定纸币与硬币的一种电子形式,起信用来源于国家的公信力。与法定纸币和硬币具有相同的法律属性。
法定数字货币优点
(1)提升交易效率与信任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结合了主权国家自身需求,通过当下的技术,通过国家信用作为背书的货币,这点与非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存在不同,由宪法保障其法定货币的地位。将电子货币同传统纸质货币对比,会发现中国人民银行拟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的信用关系是把货币作为载体,通过分布式账本存储,以确保价值的存储和转移,对于传统货币交易过程中不能监控到的信息进行全方位收集;在保证交易对手相互信任的前提下,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更好地衡量商品与价值之间的关系,既确保了信任度又兼顾交易效率。
(2)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法定数字货币推陈出新,在原有国家主权主权做背书的传统优势上,又吸取了加密数字货币的创新性。在新时代反洗钱、反假币、防止黑客攻击、逃税等方面的价值也举足轻重。当前,国际形势动荡。如果两国之间发生战争而受到国际制裁,万一敌人冻结我国银行账户;或者黑客对金融机构发出入侵,使用传统的货币记账及发行方式将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一带一路战略。沿路的一些国家地缘政治经济环境极不稳定,对于西亚和中东的长期战争及恐怖主义,如果采用传统金融系统很难防止其带来的风险。如果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自然可以防止这些问题发生,由于法定数字货币所适用的区块链技术,其分布式记账和全网络范围连接。就算本地节点出现了问题,在整个网络上还分布了许多其他节点,其他节点的交易数据依然可以保障资金的安全。
(3)跨境支付和结算的好处。由于区块链技术的自然记账属性和分布式原理,非常适合其在法定数字货币中的应用。区块能够给央行发行的全部数字货币提供一个分布式的总帐系统。完美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体系为:中央银行可以不收任何费用情况下提供个人信息认证和下载数字钱包,并且把所有的银行存款和法定数字货币都放在自己的钱包里。这将会彻底打破传统的央行信用体制,过去跨境结算要求中央支付结算机构同金融结构建立连接,而使用区块链编译的分布式记账系统能够实现自动化和个人信息验证,提高精准度,大大提升了效率;另外,美国占主导地位的传统SWIFT价格昂贵,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往往很少提供服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的出现,将在很大程度上地降低相关费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夸境支付领域的地位。麦肯锡报告称,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跨境转账,可以减少一半交易成本,而且转账速度极快,往往可以实时到账。
(4)监管资金流向。法定数字货币有利于全面全面掌握资金动向,便于中央银行统计货币的发行、流通过程、更好的监督经济活动,使得特定政策的调整目标得以实现,令金融大数据成为可能,使经济活动变的透明,更好的阻止逃税、洗钱、贪污等犯罪行为。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执行上,能够迅捷的了解财政政策的运行状况,从而能够更及时的对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改良和优化。同时,法定数字货币还可以帮助政府开展具体领域的工作,包括扶贫、小微、医疗等急需资金流的领域,使用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更好的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法定数字货币缺点
(1)导致银行弹性降低。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可能会降低商业银行抵御经济衰退的能力。一旦发生大量的存款从商业银行转移到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将只能抬高利率以吸引存款。此外,如果法定数字货币能够给出低廉的国内和跨境交易费,将进一步压缩商业银行的利润源。纵然同行间存在一定竞争可以提高业务质量,但对于运营能力低下的银行其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降低,这还可能导致这些银行寻找高风险的资产来弥补失去的盈利能力,这将不利于金融系统的稳定。
(2)公众接受程度不高。任何一个新的事务产生,在一开始可能公众的可接受度不高,虽然我国电子化支付的普及率很高,但其普及程度相较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来说还是稍显不足。还是有许多人上了年纪的人,连支付宝、微信支付是什么都不太清楚,即使是很多用惯电子支付的年轻人,对于法定数字货币这种新鲜事物也是不能一下就接受的,这将导致很多人心存顾虑。
(3)导致人们对个人隐私的担忧。数字货币能够准确掌控资金流向,为央行记录货币创造过程,强化对经济活动的监控提供便利,但这也恰恰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相较之下许多人可能更倾向纸币的使用,是因为纸质钱币不受追踪,具备匿名性。法定数字货币背后是央行监管,所有交易都可以追根溯源,许多人会担心自己的隐私被窥探,相较之下纸币就不会有这些担忧,这也导致很多人对数字货币心生忌惮,使得很多人不愿意使用数字货币,如果不将这些问题一一解决,那么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很可能会成为摆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