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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货币(DC,Digital Curr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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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数字货币

数字货币,Digital Currency,简称DC。按照西方经济学中的阐述,凡是大众能够普遍接受的支付工具,都可以被认作一种货币,而数字货币则是一种以电子为介质的货币,其为大众所接受,并在现实生活也有被用来支付结算,因此可以称之为一种货币。

这里要注意的是,数字货币并不等于网络虚拟货币,比如,腾讯公司旗下的游戏中所使用的QQ币,一旦离开了腾讯游戏,便不再适用,由此可知QQ币仅支持在特定场景中,被用作购买特定商品和服务的电子支付工具,并不具有普适性,所以也就不能称为数字货币。最早的数字货币是比特币,也是最早的加密数字货币,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诞生。比特币是由中本聪发明的构建在P2P网络之上,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统。

比特币和Q币这种电子支付工具不同,其问世之后曾一度被作为一种支付工具使用,如著名的新能源汽车制造商特斯拉就曾宣称接受比特币进行支付,以及著名的软件商微软公司,早在2015年初,微软就已经开始接受比特币的付款方式。除了Microsoft在线商店,还可以在Windows和Xbox商店中选择购买应用程序、电影和游戏。除此之外,中美洲的一个国家萨尔瓦多将比特币列为法定货币,还有其他一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直布罗陀、马其他、乌克兰、瑞士、英国等国家就承认了比特币的合法性,并可以在一些支付领域做出使用,而在中国大陆地区则是禁止使用比特币进行交易的,由此可以得知,使用比特币进行交易并非得到普遍认可,比特币的使用具有地域局限性,在认可它并将它作为支付工具的国家里比特币有普适性,因此可以称之为一种货币。

当然数字货币不仅仅是指比特币,其之后,各国央行便开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所谓法定数字货币,其显著的特征就是由国家背书,2014年我国央行成立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专门研究小组,进行专门的法定数字货币研究。截至目前,我国央行数字货币已经进入试点阶段。

数字货币种类

据范志勇《数字货币由何而来》就发行目的来看,目前主要有私人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两大种类。

1、私人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

由私人部门发行的数字货币,可以称之为加密数字货币或者虚拟数字货币。

加密数字货币主要以“比特币”为代表,以及衍生出以太币、莱特币等数千种,其中有主流币、山寨币、空气币、传销币等等。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是基于密码学、依托于区块链技术的一种去中心化传输模式的加密货币,其适用范围仅限于支持加密数字货币交易的支付系统内,其他地方无法适用,其信用来源在于众多使用者对其价值的认可。

加密数字货币优点

(1)避免通胀。加密数字货币建立在去中心化理念之上。去中心化的含义是指这一系统在2009年1月3日问世后,通过其特有的规则在网上自主运转,其运转方式无需有赖于任何企业和个人,也不受任何机构的监管。换句话说,区别于传统货币,加密数字货币的运转方式不受任何国家央行、政府、企业、其他组织的管控,而是基于其在网络中的加密算法达成某种电子协议。去中心化、自我完善及透明开放的货币体制,从某种层面来讲确保了任何人、机构与政府都不能对加密数字货币的总量进行控制,这也避免了通货膨胀的困扰。

(2)隐私保护性。加密数字货币利用的区块链技术解决了各个网络节点间的可信度问题,因而其数据间的互换甚至交易都可匿名完成。因为各个网络节点之间都信守着一种固定的具有可预测性的算法,所以完全不用担心数据间交换的信任问题,可以只去关注地址而不用看对方是谁,所以交易的双方可以在不公开自己身份的情况下就完成交易,这也使得用户无需担心个人隐私泄露等相关问题。

加密数字货币缺点

(1)贬值性。一些支持加密数字货币的人表示,在一开始设计的时候,便给加密货币的总量设定了上限,由于数量有限使它不会有贬值问题。但这仅是一厢情愿的想法,纵然加密数字货币供应量有限,但加密数字货币并不只是比特币一种,还有许多其他种类的加密数字货币产生,造成了其总量是无限的。除此之外,由于比特币是由算法形成,因此开发人员只要对数据和算法做出一定修改便可产生新的数字货币,在对其冠以不同的名称就成了另一种新的加密

数字货币。早在2017年就有人利用比特币的这种技术,开发出像比特币黄金和比特币钻石这种换汤不换药的新型加密数字货币,这些比特币的衍生币又可以再次衍生,永无止境,从而使得总量有限这一规则形同虚设。

(2)可信度低。华尔街经典名言说道:“金融市场没有新鲜事,只因人性从未改变。”加密数字货币说到底也不过是一种虚拟资产的新形式,其价值也不过是供求关系所定,并不像实物货币那样可以一直流通。加密数字货币所引起的一些不利结果无需任何的个体或群体来承受,也无任何组织为其背书,这始终是加密数字货币的致命伤,其很难被人相信。实践中,人们使用加密数字货币大都是建立在对加密数字货币交易平台信任前提下。简单来说,加密数字货币是建立在一些交易平台公信力基础上,有赖于交易平台的公信力,这就需要交易平台足够强大,让客户的资金处在安全区域,从而来维护整个市场的稳定,但历史的车轮证明,资本是存在周期性的,不稳定性才是其本质特征,所以这使人很难产生足够的信任。

(3)使用场景有限。就实用性而言,正所谓善如登,从恶如蹦,相较于利用比特币等加密数字币创造正面价值,更多人则是利用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由于加密数字货币其本身匿名性的特点,使得许多人用其从事洗钱、受贿、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除开用于犯罪,在日常生活中,加密数字货币并不普遍,由于我国目前正在限制比特币的相关交易行为,因此其流通性非常有限,对于普通人来说,其使用价值十分有限。

2、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由政府(或者中央银行)发行,也可以称之为法定数字货币,英文简称DECP。

刘少军在《法定数字货币的法理与权义分配研究》中认为法定数字货币应是具备法定性的货币,通过货币形式存在,或者说这种数字货币是由中央银行所发行,它既不是现有电子货币的法定化,也非把原有加密数字货币合法化。而是由中央银行通过电子设备中的电磁符号形式直接发行于社会上流通的法定货币,同人民币具有相同价值,可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其法律性质实际上只是目前法定纸币与硬币的一种电子形式,起信用来源于国家的公信力。与法定纸币和硬币具有相同的法律属性。

法定数字货币优点

(1)提升交易效率与信任度。法定数字货币是结合了主权国家自身需求,通过当下的技术,通过国家信用作为背书的货币,这点与非法定加密数字货币存在不同,由宪法保障其法定货币的地位。将电子货币同传统纸质货币对比,会发现中国人民银行拟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的信用关系是把货币作为载体,通过分布式账本存储,以确保价值的存储和转移,对于传统货币交易过程中不能监控到的信息进行全方位收集;在保证交易对手相互信任的前提下,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更好地衡量商品与价值之间的关系,既确保了信任度又兼顾交易效率。

(2)确保货币资金安全。法定数字货币推陈出新,在原有国家主权主权做背书的传统优势上,又吸取了加密数字货币的创新性。在新时代反洗钱、反假币、防止黑客攻击、逃税等方面的价值也举足轻重。当前,国际形势动荡。如果两国之间发生战争而受到国际制裁,万一敌人冻结我国银行账户;或者黑客对金融机构发出入侵,使用传统的货币记账及发行方式将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行一带一路战略。沿路的一些国家地缘政治经济环境极不稳定,对于西亚和中东的长期战争及恐怖主义,如果采用传统金融系统很难防止其带来的风险。如果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自然可以防止这些问题发生,由于法定数字货币所适用的区块链技术,其分布式记账和全网络范围连接。就算本地节点出现了问题,在整个网络上还分布了许多其他节点,其他节点的交易数据依然可以保障资金的安全。

(3)跨境支付和结算的好处。由于区块链技术的自然记账属性和分布式原理,非常适合其在法定数字货币中的应用。区块能够给央行发行的全部数字货币提供一个分布式的总帐系统。完美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体系为:中央银行可以不收任何费用情况下提供个人信息认证和下载数字钱包,并且把所有的银行存款和法定数字货币都放在自己的钱包里。这将会彻底打破传统的央行信用体制,过去跨境结算要求中央支付结算机构同金融结构建立连接,而使用区块链编译的分布式记账系统能够实现自动化和个人信息验证,提高精准度,大大提升了效率;另外,美国占主导地位的传统SWIFT价格昂贵,而且对发展中国家往往很少提供服务。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的出现,将在很大程度上地降低相关费用,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夸境支付领域的地位。麦肯锡报告称,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进行跨境转账,可以减少一半交易成本,而且转账速度极快,往往可以实时到账。

(4)监管资金流向。法定数字货币有利于全面全面掌握资金动向,便于中央银行统计货币的发行、流通过程、更好的监督经济活动,使得特定政策的调整目标得以实现,令金融大数据成为可能,使经济活动变的透明,更好的阻止逃税、洗钱、贪污等犯罪行为。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执行上,能够迅捷的了解财政政策的运行状况,从而能够更及时的对财政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对其进行改良和优化。同时,法定数字货币还可以帮助政府开展具体领域的工作,包括扶贫、小微、医疗等急需资金流的领域,使用法定数字货币可以更好的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法定数字货币缺点

(1)导致银行弹性降低。中央银行的数字货币可能会降低商业银行抵御经济衰退的能力。一旦发生大量的存款从商业银行转移到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商业银行将只能抬高利率以吸引存款。此外,如果法定数字货币能够给出低廉的国内和跨境交易费,将进一步压缩商业银行的利润源。纵然同行间存在一定竞争可以提高业务质量,但对于运营能力低下的银行其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降低,这还可能导致这些银行寻找高风险的资产来弥补失去的盈利能力,这将不利于金融系统的稳定。

(2)公众接受程度不高。任何一个新的事务产生,在一开始可能公众的可接受度不高,虽然我国电子化支付的普及率很高,但其普及程度相较于我国庞大的人口来说还是稍显不足。还是有许多人上了年纪的人,连支付宝、微信支付是什么都不太清楚,即使是很多用惯电子支付的年轻人,对于法定数字货币这种新鲜事物也是不能一下就接受的,这将导致很多人心存顾虑。

(3)导致人们对个人隐私的担忧。数字货币能够准确掌控资金流向,为央行记录货币创造过程,强化对经济活动的监控提供便利,但这也恰恰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相较之下许多人可能更倾向纸币的使用,是因为纸质钱币不受追踪,具备匿名性。法定数字货币背后是央行监管,所有交易都可以追根溯源,许多人会担心自己的隐私被窥探,相较之下纸币就不会有这些担忧,这也导致很多人对数字货币心生忌惮,使得很多人不愿意使用数字货币,如果不将这些问题一一解决,那么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很可能会成为摆设[1]。

数字货币发展历程

1992年:数字货币的概念首次被提出。DigitalCash是在线支付系统先驱,计算机科学家和密码学家DavidChaum提出了两种数字货币系统,分别是eCash和cyberbucks,系统均基于Chaum盲签合约。然而,Digicash在与商家交易对接时出现了问题,商家需要把货币存入银行,而银行无法追踪Digicash,受技术限制并未被银行、企业使用。

1996年:E-gold作为私人发行商推出第一款基于数字货币-数字黄金币(DigitalGoldCurrency),该数字货币以黄金质量为标的,数字化为载体设计。但后来,平台遭遇黑客攻击,并且吸引大量非法洗钱行为,公司于2009年陷入困境。

2000年左右:00间先后有多种数字货币相继问世,但受限于密码学的发展,彼时数字货币均无加密保护,因安全性问题逐渐淡出市场。

2008年:由中本聪提出的比特币成为数字货币发展史中的重要节点,基于区块链开发的比特币具有加密保护、去中心化等特征,解决了此前数字货币安全性的问题。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比特币逐渐暴露出无政府背书、总发行量固定、难以追踪等诸多天然弊端,而作为风险资产带来的高波动性,吸引投机者不断入场,数字货币讨论的热度直线上升。

2019年:6月18日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引发多国政府对于数字货币监管的讨论,成为各国政府集中开发央行数字货币(CBDC)的主要催化剂。Libra作为非法币、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将直接对各国中心化的传统货币造成直接威胁,而Facebook将为Libra带来潜在的26亿用户,则使该货币影响程度远超比特币,该威胁可视为一种由企业发行的非国家法币,在功能、流通、用户方面,可完美替代或优于现有的多数国家法定货币,这将直接影响各国货币自主权及金融体系。美国参议院、众议院在Libra币发布前后举办多次听证会,此后G7多次声明抵制Libra,并积极开发本国央行数字货币以对抗Libra威胁,自此展开央行数字货币井喷式发展的序幕[2]。

主流数字货币

目前主流数字货币有数字人民币、比特币、Libra,下面是当下主流货币与主流数字货币的对比。

主流数字货币

各国数字货币研发进展

巴哈马:已全国推行/零售型。2019年12月在埃克苏马启动“SandDollar”试点,并于2020年10月批准6家金融机构向全国发行数字“SandDollar”,成为全球第一个正式在零售领域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经济体。

中国:部分地区试点/零售型: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所,数字货币的研究和监管定位提升。2021年7月发布《白皮书》,初步完成数字货币的顶层设计和实施方案。目前,人行数字货币试点工作已在深圳、苏州、北京等地展开。

瑞典:测试阶段/零售型。2017年9月,瑞典央行发布e-krona研究报告,在官方层面探讨数字货币的底层架构,拟新建独立的数字货币支付清算系统。2020年12月,瑞典央行宣布与埃森哲合作,搭建技术平台测试方案。

挪威:测试阶段/零售型。挪威央行对数字货币进行了三阶段的分步研究,确定了央行层面的制度设计。2021年4月,挪威央行宣布将测试数字货币技术方案。

欧盟:概念验证阶段/批发型。2016年,欧央行和日本央行发起Stella项目,研究分布式记账技术在数字货币应用。2020年,欧央行发布首份数字欧元报告,探究设计和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并考虑启动数字欧元项目。

加拿大:概念验证阶段/批发型。2016年6月,R3联盟与加拿大央行合作发起Jasper项目,进行央行数字货币四阶段概念验证。目前,加拿大央行正在寻求拥有数字支付新技术的合作对象。

新加坡:概念验证阶段/批发型。2016年11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设立Ubin研究项目,该项目区块链试验共分五步骤,涉及40余家金融和非金融机构,主要测试银行间转账、结算、支付处理等功能。

英国:研究阶段。2020年3月,英国央行发表央行数字货币报告,对外公示了英国数字货币顶层设计的初步构想。

美国:研究阶段。开始参与国际数字货币研讨与监管研究,但无明确的官方时间表和计划。2020年启动数字美元计划,现已发布数字货币官方报告。

各国发展央行数字货币的原因

CBDC作为新兴产业,在初期阶段各国开发的原因和进程略有所差异。从开发原因来看,主要分为五类,分别是CBDC固有的自身优势、抵御加密货币的冲击、央行数字货币自主可控、顺应全球的趋势和推进传统金融向数字化金融过度。

(1)央行数字货币自身优势:央行数字货币相较纸币具有支付便捷性、发行成本低等特点,相较加密货币具有法偿性与权威性。

(2)抵御加密货币的冲击:比特币、Libra 为首的加密货币,去中心化带来的安全性部分替代了政府信誉背书的作用,成为既非法币,又可替代或优于货币的价值、流通、贮藏、支付等核心职能的新兴货币。

(3)央行数字货币自主可控性:当前CBDC 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尚未被完全定义,具有极高的可开发性和可塑性,各国可根据需求增加数字货币的功能和应用场景,并摆脱部分原有体系桎梏。

(4)顺应全球趋势:全球主要经济体极为重视央行数字货币开发,具有先发优势的国家有望提升本国货币影响力,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获得更多利好。

(5)推进传统金融向数字化金融过渡:央行数字货币的发展需要多方协同,从发行机构至应用场景均要求不同程度的数字化发展,发展央行数字货币有益于推动金融体系乃至社会整体向数字化发展[3]。

中国数字货币政策

下面是2022年以来我国数字货币行业重大政策盘点(不完全统计)

2022年7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等相关部门《示范区数字人民币2022年试点工作安排》安排明确了示范区2022年数字人民币创新试点工作场景及任务分工。根据安排,2022年,示范区将着力推进跨区域信用就医、特色数字乡村、特色金融服务等9项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落地。

2022年6月15日成都市金融局《成都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成都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成都市将依托数字人民币试点优势,完善数字人民币应用生态体系,构建乡村惠农、智慧民生、政府服务等全场景的数字人民币应用空间,加快落地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分支机构。

2022年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推动银行业统一移动支付APP、银行APP等各类移动支付产品高质量协同发展;推动政府部门整合资源,合力共建移动支付便民场景。支持浙江符合条件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境外个人提供境内移动支付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

2022年3月14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加快建设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落户。实施中新广州知识城条例,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

2022年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金融标准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稳妥推进法定数字货币标准研制。综合考量安全可信基础设施、发行系统与存储系统、登记中心、支付交易通信模块、终端应用等,探索建立完善法定数字货币基础架构标准。

2022年2月河南、福州、重庆、地方政府《河南省“十四五”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福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重庆市金融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争取开展法定数字货币试点,探索数字人民币的国际应用场景,打造数字金融创新发展高地,推动金融业转型升级。

2022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通知在“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部分提出:探索银行机构与外部股权投资机构深化合作,开发多样化的科技金融产品。支持在零售交易、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场景试点使用数字人民币。

2022年1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规划》强调,高质量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健全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共同富裕贡献金融力量[4]。

参考资料:

[1]徐一超.论我国数字货币的法治化路径[G].青海师范大学,2022.

[2][3]数字货币专题报告:数字货币时代商业银行机遇与挑战并存-220807(20页).pdf

[4]产业观察·科技前沿·有望爆发类(第13期,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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