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H股后A股交叉上市
此类交叉上市模式是指公司先在香港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挂牌上市,再到国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挂牌上市。由于中国资本市场前期发展较晚、发育相对不成熟、市场规模小、监管与披露水平相对较低等原因,我国公司“A+H股”交叉上市主要采用的是“先H股后A股交叉上市”模式。截至2019年6月30日,共有77家“先H股后A股交叉上市”企业。但这种模式并不是市场选择的结果,由于市场分割、两地投资者偏好不同、人民币汇率等因素,这种交叉上市模式给中国资本市场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第一,A股定价权受限制于H股,致使交叉上市公司的A股平均发行价普遍高于H股平均发行价,最终导致A股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受损;第二,由于早期选择到H股上市的都是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当时A股市场长期处于市场容量较小的状态,当这些企业选择回归A股交叉上市时,对市场扩容造成巨大冲击。
(二)先A股后H股交叉上市
此类交叉上市模式是指公司先在国内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挂牌上市,再到香港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挂牌上市。截至2019年6月30日,共有33家“先A股后H股交叉上市”企业。因A股在发展初期市场容量有限,不能承载大型中央国企发行上市,我国“A+H股”交叉上市公司最先选择了“先H股后A股交叉上市”的模式。2004年中兴通讯于H股成功上市,成为第一家“先A股后H股交叉上市”的公司,意味着我国A股市场的发展不断成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与“先H股后A股交叉上市”的模式相比,“先A股后H股交叉上市”模式最大的优势是维护了A股的定价权,有利于缩小同一只股票在不同市场上的价差,维护了中国内地投资者的利益,更符合中国资本市场的整体利益。其次,此类交叉上市模式可以有效解决A股发行比例相对于H股发行比例太低的问题,更有利于中国内地投资者。
(2)A股H股同步交叉上市
此类交叉上市模式是指公司同时在国内和香港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挂牌上市。严格意义上来讲,到目前为止,仅有中信银行和工商银行2家企业采用“A股H股同步交叉上市”模式,但另有1家“先H股后A股交叉上市”公司新华人寿以及5家“先A股后H股交叉上市”公司在两地上市的时间间隔不到5天6,其交叉上市程序与“A股H股同步交叉上市”模式相一致。“A股H股同步交叉上市”模式的优势不仅在于“同股同价”,最能有效防止其他上市模式给国内外投资者造成的不公平问题,而且还能避免二次发行带来的资金浪费,降低融资成本。但因香港与内地两地资本市场在相关制度与法律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使得此类交叉上市模式的实现在现实中存在许多问题,不仅表现为发行过程中的差异问题,还表现为实现同步审核的协调问题。中信银行和工商银行之所以能够实现“A股H股同步交叉上市”,取决于当时两地市场的监管机构采取的“特事特办”做法,因此这种交叉上市模式难以成为主要的交叉上市模式[3]。
参考资料:
[1]钟雨倩.A股IPO解禁的短期市场反应与跨市场效应——基于A+H交叉上市股票的证据
[2]胡盼程.交叉上市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基于我国A+H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3]张婷.交叉上市对公司治理与公司绩效的影响——基于长飞光纤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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