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球第一的磷矿产量大国,我国对磷矿行业相当重视。下面是2006年-2022年,我国中央、地方出台的关于磷矿石行业的政策的汇总梳理。
全国性磷矿产业相关政策
2006年《对矿产资源进行整合的意见》矿山开发布局明显合理,一个矿区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彻底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矿山企业结构明显优化,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明显提高,矿山企业数量明显减少;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通过整合,使整合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200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合工作。
2008年《关于将磷矿石纳入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公告》对磷矿石出口进行配额管理。
2011年《化工矿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相关内容:在“十二五”期间制定磷矿产业准入标准,提高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准入门槛;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以矿肥、矿化结合为方向推进资源整合,逐步淘汰和兼并没有磷矿资源支撑和优势的企业。
2016年《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相关内容:磷矿石开采总量保持1.5亿吨/年左右;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强化绿色开发。
2017年《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工作方案》相关内容:对各类保护区禁止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范围的矿业权进行调查,为保护区内矿业权稳妥有序退出做好基础工作。
2018年《公布2019年货物出口配额管理有关事项》相关内容:自2019年1月1日起暂停磷矿石出口配额管理,调整为实行许可证管理。
2019年《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以饮用水源地等敏感水体以及人口密集区为重点,以符合行业政策为基准,依法律法规关停取缔一批;消除“三磷”行业重大环境风险;以实现达标排放和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核心,整治规范一批;提高全行业环境管理水平;以推动行业清洁生产和技术进步为导向,改造提升一批。
2021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相关内容: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开展工业园区污染治理、“三磷”行业整治等专项行动。
2021年《“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相关内容:从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生产过程、资源利用、产品供给等方面,推动工业及其高耗能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绿色制造体系支撑作用,从源头加大减排减碳的力度。

各地区磷矿产业相关政策
2005年云南省《云南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相关内容:2008年底前关闭开采规模达不到15万吨/年的矿山;2010年底前关闭开采规模达不到50万吨/年的矿山;新建露天开采矿山设计规模必须达到50万吨/年以上。
2006年湖北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的意见》相关内容:加强规划和矿业权管理,磷矿资源勘查开采必须通过规划审查,凡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规划准入条件,开采方式、矿山总数、开采规模超过规划调控指标的,一律不予延续、变更或新设立矿业权;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及转让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2007年底前,使矿山开采规模达到10万吨以上,全省磷矿矿山总数压减至110家左右。规模矿区实现矿石全层开采、贫富兼采、分级使用,回采率达到70%以上;对下列矿山进行整合布局不合理的、开采规模过小的、技术落后的矿企进行整合。
2007年贵州省《贵州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相关内容:在开阳洋水矿区、瓮福矿区和织金矿区新建磷矿山的设计生产规模必须达到50万吨/年以上,其余区域必须达到10万吨/年以上。
2012年五省《鄂湘川黔滇磷矿资源开发准入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对矿企员工资质提出要求;对开采规模、服务年限提出要求;要求提高资源利用率;提高环保要求。
2015年重庆市《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内容:2016年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磷生产和使用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重点督查磷化工等行业。
2017年宜昌市《宜昌市磷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17~2025年)》相关内容:到2025年,全市磷矿开采、湿法磷酸、磷铵、大宗复合肥规模分别控制在1000万吨、350万吨、650万吨、300万吨以下的水平;整合关闭生产能力在15万吨/年以下的磷矿企业,不得新建产能在50万吨/年以下的磷矿。
2017年湖北省《省经信委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严格磷化工产业准入,加快淘汰磷化工行业落后产能。
2017年绵竹市《关于加强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议》相关内容:保护区内所有157口探矿采矿项目全部停止作业并封堵井口,依法依规关闭退出,并进行生态修复。
2018年昆明市《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相关内容:治理滇池富营养化问题,治理磷矿尾矿。
2019年宜昌市《全市磷矿开采计划》相关内容:2019年宜昌磷矿开采量控制在1000万吨。
2019年四川省《四川省大熊猫国家公园暨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方案》相关内容:自然保护区的矿业权全部退出。
2021年江苏省《江苏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相关内容:提高矿山“三废”资源利用率,鼓励煤、铁、铅、锌、锶、硫、磷、岩盐、芒硝、高岭土等重要矿种开采矿山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全省重要矿产开采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96%以上。
2022年河北省《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内容: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总量。加快有色金属行业企业提升改造,加强钢铁、硫酸、磷肥等行业废水总铊治理。

关于磷矿石行业的政策就整理到这里了,更多行业政策,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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