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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金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2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 1,875.2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采取包括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方式。其中,公开发行新股股份数量不超过 1,875.25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已持有时间应当在 36 个月以上,公开发售的数量不超过 5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费用
2、由公司、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分别按照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的比例分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金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3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
4、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深圳市金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需特别关注以下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一、重要承诺事项一、重要承诺事项(一)本次
5、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中为及关联股东赵文磊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中为及关联股东赵文磊的承诺 自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6、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且保证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