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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1,334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5,334 万股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动能、实际控制人丘国波先生及李文燕先生、股东慧智泰投资、张美蓉女士、张海恩先生、胡根昌先生、张照前先生承诺:自麦捷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也不要求
2、麦捷科技回购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本公司其他的直接或间接股东雨和雪投资、李明先生、郑毅松先生、刘晓春先生、邓颖蕾女士承诺:自麦捷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也不由麦捷科技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李文燕先生及其亲属丘国波先生、张美蓉女士、李明先生、郑毅松先生、张海恩先生、胡根昌先生、张照前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麦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在麦捷
3、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保荐人(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
4、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下述重大事项提示并不能涵盖公司全部的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动能、实际控制人丘国波先生及李文燕先生、股东慧智泰
5、投资、张美蓉女士、张海恩先生、胡根昌先生、张照前先生承诺:自麦捷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也不要求麦捷科技回购本公司/本人所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本公司其他的直接或间接股东雨和雪投资、李明先生、郑毅松先生、刘晓春先生、邓颖蕾女士承诺:自麦捷科技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也不由麦捷科技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股东李文燕先生及其亲属丘国波先生、张美蓉女士、李明先生、郑毅松先生、张海恩先
6、生、胡根昌先生、张照前先生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麦捷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在麦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持有的麦捷科技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二、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及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