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工业园)(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
2、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
3、股数 1,919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7,674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润和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红卫、姚宁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孙强、马玉峰、周庆、隋宏旭、
4、殷则堂、徐鑫淼、曹荣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股东华为投资承诺:自 2011 年 2 月 2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自公司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上述股份总数的50%。金石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1-1-
5、3 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全部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此之外,作为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周红卫、姚宁、孙强、马玉峰、黄维江、吴昊、廉智慧、王辉、沈锦华还承诺:在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6、股份,如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2 年 2 月 20 日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