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6月21日报送).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6年6月21日报送).pdf(344页珍藏版)》请在三个皮匠报告上搜索。
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黑泉路 8 号宝盛广场 B 座 6 层 6001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
2、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
3、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 本次发行不超过72,873,267股,占发行后总股
4、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安排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91,493,067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展新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广州展新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
5、收盘价(若因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广州展新持有的公司股票限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2、在公司任董事、总经理的股东陈宽余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在公司任董事、总经理的股东陈宽余先生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且承诺人仍在发行人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如实并及时申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6、数量、变动情况,且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若承诺人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离职的,则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的股份也将按上述承诺予以锁定)。3、除陈宽余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除陈宽余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III 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司股份锁定情况的承诺(1)对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报前6个月内,通过参与发行人定向增发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完成工商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