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EV-Tech Co.,Ltd.(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文昌路 505 号)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号)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
2、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1-1-1 致投资者的声明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发行人是一家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高压电源系统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一流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供应商。通过本次上市,公司能够提高自身综合实力,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生产制造能力,保持行业竞争优势;能够提高自身知名度,推动全球化市场拓展和业务布局,提升公司国际竞争力;能够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拓展融资渠道,提升长期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公司将围绕数字能源领域,把握能源互联网发展机遇,实现“数字能源驱动美好生活”的企业使命,同时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的长
3、期稳定发展,为社会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和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等现代企业制度,具体如下: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且上述公司治理机构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已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了内部控制制
4、度,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等有着清晰的目标,并定期对各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内部控制的各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的报告及建议,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实施,公司已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已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等职权,公司已建立健全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三、发行人本次融
5、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一)本次融资的必要性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经营实际与未来经营战略所制定,有利于公司在客户拓展、产品布局、研发创新等领域的战略落地,能够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创新创造能力,推动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竞争力。新能源汽车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车载高压电源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零部件产品,行业发展前景广阔。为了进一步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突破制约未来公司发展的产能瓶颈,提升产品竞争力,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公司需要通过本次融资及募投项目的实施,引进高端先进
6、的设备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改善公司生产自动化与智能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保障产品质量,从而有效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巩固行业地位,同时设置研发测试中心,购置先进的研发及测试设备,引进配套软件,聚集专业的研发人才,有效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因此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二)募集资金使用规划(二)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推动产品创新,加强客户拓展,扩大生产规模,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制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