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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Beijing Hezo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1212)(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嘉华大厦 D 座 1211、121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
2、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1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3、概 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二)发行股数 本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740 万股,且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其中预计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2,740 万股;预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最高不超过 1,37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万股(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
4、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5 年 3 月 日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2 声 明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5、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1-1-3 重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6、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一、本次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泽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