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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Zhenyu Technology Co.,Ltd.(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西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
2、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震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1 发行概况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16,670,000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6,670,00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蒋震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洪瑞
3、娣承诺:(1)自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震裕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震裕科技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震裕科技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震裕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的股份。(4)在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股份;在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4、震裕科技股份。(5)震裕科技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6)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六个月的锁定期;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7)自震裕科技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震裕科技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
5、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2、公司股东宁波聚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海达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持有的震裕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震裕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 1-1-2 份,也不由震裕科技回购该等股份。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梁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灵光、韩国成、张刚林、邹春华;公司监事周茂伟、邓晓根、罗运田承诺:(1)自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震裕科技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震裕科技
6、回购该等股份。(2)在上述期限满后,本人在震裕科技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股份总数的 25%。(3)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的股份。(4)在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六个月内本人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震裕科技股份;在震裕科技股票上市之日七个月至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震裕科技股份。(5)如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