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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创业板风险提示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凯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桂桥路 169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申报稿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
2、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 号)号)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
3、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发行概况
4、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2,000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其中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750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0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 年 7 月 21 日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4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5、、延长锁定、减持意向及、延长锁定、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减持价格的承诺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飞凯和股东上海凯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香港飞凯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若减持股份公司股票,累计减持不超过股份公司股票总额的 12%,且该等减持不得影响本公司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股票减持的
6、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上海凯佳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若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本公司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2、本公司董事间接持有股份的公司股东北京联科斯凯、北京德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承诺持有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