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指企业在会计报表中送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在期初折旧额基础上增加折旧额,以适应重新评估后的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方法包括:

一、双倍余额递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固定资产在本期内折旧额的运行,经过某一种方法可以比固宅总价格的生命周期内,由原来相等的折旧额,改为逐渐减少incresingly的折旧额。其具体流程如下:
中,将本期的折旧额加倍平均摊销在无形资产的使用期内。双倍余额递减法的折旧额是先加上一次,逐月递减,直至折旧终止前几个月末的累积折旧额刚好等于初始资产价值的一半。
二、年加速折旧法。年加速折旧法是指企业将固定资产的本期折旧额,以每月均摊的方法分别摊在当年的各月份中,随着时间推移,本期的折旧额逐月递减速度有所加快,使折旧金额各月份均有所收缩,用二次曲线描绘。
三、外增加折旧法。扩大折旧法就是在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中扩大折旧额。这个方法只是在有效使用期限结束时,将最后一期的折旧额扩大,以抵销固定资产的余额。
四、金额取整法。金额取整法就是将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取整成一个金额,并将折旧使用期后的未报回的净值当作余额。这种方法折旧额不规律,一般是折旧额约为比较小的月底余额四舍五入处理过的,它的运用具有易操作性和明确省税的优点。
五、净值取整法。净值取整法是把固定资产的折旧月份,按净值的变化,把其净值取整成一个数额,而测算出以上五种折旧方法所计算出的折旧额或当前净值比最大值总为 1,也就是说,折旧的月份不能超过有效使用期的总月数,如果超过,应当将最后一月的折旧金额作为累计折旧金额。
六、衰减价值法。衰减价值法是指采用衰减价值法的折旧系统,是根据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用固定资产的净价值乘以固定资产有效使用期的剩余比率,从而确定固定资产的月折旧额,其计算公式如下:折旧额=净价值X剩余比率减去剩余比率(1)-衰减比率,另外,若有必要,折旧也可计算出市场价格,即给当前固定资产,或者考虑到固定资产净价值,比较衰减之后的市场价格,以决定报表处理中是否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折旧。
以上就是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方法的详细介绍,想要更全面精准的了解,还请读者参考财务等相关专业的文献资料,了解更多有关具体方法及应用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