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
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是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中确定的最低出让价位,它是一种重要的衡量标准,也是被提出的报价的基本参考。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的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时的参照,而且也体现在确定市场价值评估的环节中。通常来说,高于出让底价的报价会被当局所采纳,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落位可以进行调整。

在当前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出让底价是成交价格的重要参考,必须在招拍挂过程中经过仔细斟酌,以确保给出的价格能够被当局选择。只有正确考虑出让底价的合理性,才能推动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公平、合理和有效的运转。
一、出让底价的概念
出让底价是指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中确定的最低出让价位,它是一种重要的衡量标准,也是被提出的报价的基本参考。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地方财政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国发[1989]第43号)要求,任何国有土地出让,出让底价不能低于政府设定的最低出让价格。
二、出让底价的确定
出让底价是企业申请使用国家或地方批准的土地的基础,是国家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的重要参照。确定出让底价除了符合当地政府土地政策要求外,还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地投资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最终确定一个适用的出让底价,同时经过相关方面的审批批准和公众宣传,形成一个公正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
在确定出让底价时,要考虑到市场供求关系,地等基础条件差异,确定出让底价要把市场行情、企业本身及其能力等因素客观有效考虑进去,遵循出让底价不宜过高,不宜过低的原则,使出让底价合理、公平、可接受。
市场供求关系是确定出让底价的重要依据,可以从政府规定的地价溢价率、营建用地挂牌价溢价率和已成交有关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等三个方面来考虑以及抓取市场变化。
有关地区土地价格政策实行对称政策,即国家、省市出售土地价格不低于土地挂牌收购价格,政府挂牌收购价格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地价格溢价率,目的是促进挂牌收购价格的正常浮动,以达到维护土地价格稳定的目的。而营建用地挂牌价溢价率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下,甲方将批准的土地让出时对价格的限制,一般政府挂牌收购价格不能高于政府规定的最高地价溢价率,目的是控制土地出售价格,以防过度收购,保障公众利益。
已成交有关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主要是以收购价格之间的价格高低以及收购价格与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