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报税

处置无形资产交税的准备需要认真比较财务账簿,把握期末时增值情况,定期检查期末库存记录及期末维修资金,准备所有相关的科目账本及票据,确保期末账目准确无误;另外,处理无形资产增值税,还需要收集期末无形资产账簿、无形资产成本批准、无形资产账簿变化确认书、无形资产账簿变更书、收回批准书、出库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无形资产期末存量。
二、交税步骤
1、确定税率: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处置无形资产增值税应缴税率为10%;
2、核算税金:根据处置无形资产的增值金额,确定税金应缴总额,并填制《国家税务机关营改增征收项目专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向税务机关申报税金:公司应将填制完成的《国家税务机关营改增征收项目专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以及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交付当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税款;
4、税务机关审核:税务机关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发出《普通发票》;
5、缴纳税款:公司以《普通发票》为凭证,向税务机关指定银行账号缴纳税款。
三、税收减免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处置无形资产过程中,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取得的情形,确定其增值后的收入减免额度。具体来说,税收减免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财政补贴:按照政府规定,工业企业受到财政补贴的,应当扣除补贴金额作为征收收入减免额度;
2、纳税减少:由于企业从事的特定产业及活动,有权享受的政府约定减少税负,可扣除有关税收减少的额度作为征收收入减免额度;
3、再销售价增值:处置工程过程中,如企业在处置时候产生的收入大于原价,则可以扣除这部分收入额作为征收收入减免额度。
四、审批
处置无形资产出现税收减免时,企业需准备有关的会计凭证、购销合同、票据等资料,向税务机关提出审批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适用税收减免政策;而处置无形资产不能适用税收减免政策,税收减免将失去效力;企业必须按照税收法关于处置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
五、缴税完成
处置无形资产的增值税税缴完成后,企业需核对本期《国家税务机关营改增征收项目专用增值税缴报表》的纳税申报表,并及时办理发票报销,以查验本期税款是否准确并记录在财务报表中。另外,企业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