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對 本 公 佈 之 內 容 概 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佈全 部 或 任 何 部 分 內 容 而 產 生 或 因 倚 賴 該 等 內 容 而 引 致 之 任 何 損 失 承 擔 任 何 責任。DADI EDUCATION HOLDINGS LIMITED大 地 教 育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股 份 代 號:8417)截 至 二 零 一 九
2、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全 年 業 績 公 佈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GEM的 特 色GEM的 定 位,乃 為 中 小 型 公 司 提 供 一 個 上 市 的 市 場,此 等 公 司 相 比 起 其 他 在主 板 上 市 的 公 司 帶 有 較 高 投 資 風 險。有 意 投 資 的 人 士 應 了 解 投 資 於 該 等 公 司的 潛 在 風 險,並 應 經 過 審 慎 周 詳 的 考 慮 後 方 作 出 投 資 決 定。由 於GEM上 市 公 司 普 遍 為 中 小 型 公 司,在GEM買 賣 的 證 券 可 能 會 較 於 主 板 買
3、賣 之 證 券 承 受 較 大 的 市 場 波 動 風 險,同 時 無 法 保 證 在GEM買 賣 的 證 券 會 有 高流 通 量 的 市 場。本 公 佈 的 資 料 乃 遵 照 聯 交 所 GEM證 券 上 市 規 則(GEM上 市 規 則)而 刊 載,旨在 提 供 有 關 大 地 教 育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連 同 其 附 屬 公 司 統 稱 本 集 團)的資料;本公司的董事(董事)願就本公佈的資料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各 董 事 在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確 認 就 其 所 知 及 所 信,本 公 佈 所 載 資 料 在 所有 重 要 方 面 均 屬
4、 準 確 完 備,並 無 誤 導 或 欺 詐 成 分,且 並 無 遺 漏 任 何 其 他 事 項,致 使 本 公 佈 所 載 任 何 陳 述 產 生 誤 導。2 財 務 摘 要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收 益 約 為24.5百 萬 港 元,較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約22.7百 萬 港 元 增 加 約7.9%。有 關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成 功 安 排 學生升讀高等教育的個案增加以及教育資訊技術服務新分部所呈報的收益;截
5、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除 所 得 稅 前 虧 損溢 利 由 截 至 二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溢 利 約1.7百 萬 港 元 減 少 約118%至 截 至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虧 損 約0.3百 萬 港 元;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公 司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虧 損溢利 由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溢 利 約0.4百 萬 港 元 減 少 約225%至 虧 損 約0.5百 萬 港 元;截 至 二
6、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每 股 基 本 虧 損 為0.03港 仙(二 零一 八 年:每 股 基 本 盈 利0.03港 仙);及 董 事 不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派 付 末 期 股 息(二 零一 八 年:無)。3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全 年 業 績董 事 會(董 事 會)欣 然 宣 佈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綜合 業 績,連 同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綜 合 財 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