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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XINTE ENERGY CO.,LTD.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799)海 外 監 管 公 告預 先 披 露 更 新A股 招 股 說 明 書本公告乃由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發出。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2年6月28日有關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受理本公司
2、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並上市(A股發行)申請材料的公告以及日期為2022年7月4日有關預先披露A股招股說明書的公告。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要求,本公司更新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招股說明書(申報稿)(更新A股招股書)已於2022年11月18日刊載於中國證監會網站()進行預先披露。更新A股招股書並非,而本公司亦無計劃將其作為於香港出售本公司證券的要約。更新A股招股書並未亦不會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 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進行註冊。股東和潛在投資者須注意,A股發行須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後,方可作實,進行與否存在不確定性,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須小心謹慎。本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及其他適用的法律及法規,對任何A股發行相關的重大更新和進展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購買或認購本公司證券的邀請或要約。承董事會命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建新中國,新疆2022年11月18日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張建新先生、銀波先生及夏進京先生;非執行董事張新先生、黃漢杰先生及郭俊香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崔翔先生、陳維平先生及譚國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