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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CHUANHUAN TECHNOLOGY CO.,LTD(大竹县东柳工业园区)(大竹县东柳工业园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 11 楼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声明
2、: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不超过 1,495 万股(具体股数将视询价后每股发行价格与计划募集资金量而定),占发行后总股本【】股东公开发售股数 不超过 700 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 12 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开发行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合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具体股数将视
3、询价后每股发行价格与计划募集资金量而定),占发行后总股本【】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文谟统、文建树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上述禁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4、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作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亲属,公司股东文秀兰、邹宏波、王继胜、王欣、王荣、王春、唐万干、唐莉华、朱俊仕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继
5、胜、吴际发、张富厚、欧如国、文勇、蒋青春、朱俊仕、毛伯海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如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内申报离职,则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欧如祥、李榜春、李淑美、李辉秀、余波、李兵、王宗武、邹勇、刘志军、王华
6、权承诺:自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5、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黄益民、缪炯承诺:自受让重庆建兴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6、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兵、张利、韩冰、李景斌、王国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四川川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