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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ngz31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 710 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申报稿)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号)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
2、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1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700 万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本次发行中,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8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3、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
4、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
5、投资风险。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1-1-3 重大事项提示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发行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一、本次新股公开发行方案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 1,700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二、发行人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朱
6、红艳女士承诺:二、发行人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代啸宁先生、朱红艳女士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