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融资型。
当上市公司当下所持有的货币资金无法满足其在未来的项目投资需求时,企业需要筹集资金开展项目投资而进行的定向增发属于项目融资型增发。由于定向增发具有审批流程快,筹资方式灵活的特点,因此其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为企业新项目筹集到资金。项目融资型的定向增发主要是以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股东为认购对象,并且认购方式基本上是现金认购。
(2)资产注入型。
资产注入型指的是采取分拆上市进入资本市场的公司,存在部分优质资产未转移至上市公司主体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其便旨在通过定向增发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实现该资产的重新吸收。定向增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优质资产的重新注入:
①大股东作为认购对象参与定向增发,并且其不以现金资产为对价,而是将该优质资产作为对价,增发完成后上市公司则可以实现将优质资产的吸收。
②大股东不参与定向增发,而是引入外部投资者作为认购对象,认购对象则要以现金资产作为对价,然后现金资产作为募集资金用来购买该优质资产,以此达到资产注入的目的。
(3)引入战略投资者型。
该方式指的是定向增发的认购对象是计划长期持有增发公司股票、追求其带来的长期利益的投资者。首先,战略投资者参与定向增发的对价多为现金资产对价时,货币资金的流入能够为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其次,从经营管理层面来看,战略投资者对于定向增发公司来说,其往往具有更为丰富的技术经验以及管理办法,这能够为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无形的资源优势。再次,战略投资者与实施定向增发的企业通常在主营业务有一定的重叠,二者能够实现产品和业务上的协同合作,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达到双赢的目的。因此,引入战略投资者类型的定向增发往往可以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以及发展潜力。
(4)并购重组型。
并购重组型顾名思义指的是以定向增发股票为媒介,进一步实现企业之间并购重组的资源整合。目前资本市场主要有两种类型的并购重组型定向增发,一类是经营状况较好的上市公司为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意并购其他企业,但其货币资金并不充足,其便可通过定向增发融资来募集资金以达到并购的目的。另一类则是濒临被迫退市的上市公司以还未上市但计划上市的企业为认购对象实施定向增发,使企业重新实现持续盈利,避免出现被迫退市的尴尬局面,并且非上市公司能够成功地实现“借壳上市”,规避了上市审核过程中的风险,缩短了上市的时间。实施定向增发收购股份实现资产重组,能够有效地降低收购方的现金流压力,降低了收购的难度[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