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费用是涉及海洋运输进行任何类型安排时与其他船舶发生碰撞引起船舶共同造成的各种损失,由承运人和受损人共同承担的费用,简称共同海损费用。

一、共同海损费用的定义
共同海损费用是指由于船舶及其泊位内或靠港运输时发生的海洋责任而产生的赔偿费用。它是指在海洋事故发生后,形成损害的全部受害者或暂时共同分担损失,服务提供者将补偿承运人或受损者确定的损失和总费用。
二、共同海损费用的分类
共同海损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货物和装卸费:包括货物的损坏费用,运输费用等。
(2)船舶和设备损坏费用:包括船舶损坏的费用,丢失的费用,搭载的货物的费用,搭载设备的损坏费用等。
(3)附加费用:包括海上抢救费用,登陆费用,滨海港口泊位费用,进口港税费等其他附加费用。
(4)律师费用:海洋事故发生时可能需要律师进行法律案件,共同海损费用包括律师费用。
三、共同海损费用的分担原则
共同海损费用分担原则是:受损人在抗辩期结束后,可以要求承运人支付因碰撞而产生的共同海损费用。
根据《国际海洋法公约》,当没有人负有过错或与有过错的船舶均有责任或责任未明确时,海损的费用应由受害者承担并由承运人负责退还。但是,若双方同意,受害者也可以就费用的总额或比例由承运人负担一部分。
四、共同海损费用的计算方式
(1)碰撞损失计算:根据现场调查,可计算来确定造成碰撞的双方损失数额,并对比从而计算出共同海损费用;
(2)双方共计算:受害方可以根据自身受害情况,向责任方提出请求,双方可以根据互相协调或依法确定的实际损失来统一计算共同海损费用;
(3)裁决计算:双方均无法协商,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对真实损失进行收集、审理并作出裁决;
(4)保险公司计算:双方均投保海洋保险,可以按照保险责任范围,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损失情况来计算共同海损费用。
总之,共同海损费用的计算方式包括碰撞损失计算、双方共计算、裁决计算和保险公司计算等,应由受害者和责任方一起确定,作为结算沉船事故的最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