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也是越来越高,各国也是出台了越来越多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下面就是对中国和美国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的一个介绍。
中国可再生能源政策
1996年乘风计划明确提出了到2000年实现大型风力发电机国产化率60%的目标。
2003年风电特许权招标制度,风电特许权通过市场招标获得;其次执行强制上网制度,固定和浮动上网电价相互结合。
2007年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到,2010年和2020年,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kW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
2008年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对新能源发电新建项目的所得税实施“三免三减半“,对销售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实现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

2016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指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全额购买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2017年绿色证书交易机制,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或售电企业通过购买绿色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证明,通过绿色证书市场化交易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2017年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着力完善市场体系和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地区与消费地区协调联动;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基地与电力输送通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步伐,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的交易机制、辅助服务机制和价格机制。
2018年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计划到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2019年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对各省规定了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美国可再生能源政策
1978年能源税法案,参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企业可以投资或生产抵税。
1980年石油暴利税计划,通过向石油公司征收50%的暴利税资助可再生能源的研发。
1983年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府或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法规强制要求供电企业在某个特定时间之前所销售的电力中有一定最低的配额或固定比例必须来自于可再生能源。
1997年百万太阳能屋顶计划,到2010年将在100万个屋顶或建筑物其他可能的部位安装太阳能系统。
2009年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新能源研究项目最初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美国政府给予100%的资金补助,在基础研发和工业性试验阶段,资金补助的比例维持在50%~80%的水平。
2013年政府绿色购买制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耗在政府机构总电力消耗中的比重从2013年的7%逐步增加到2015年的10%,2020年要达到20%以上。
以上就是对于中国和美国的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的一个梳理了,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三个皮匠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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