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技术板块,下面是对他们上市公司业绩报告披露规则介绍情况。
1、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业绩预告: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鼓励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8月份的公司在7月底前披露半年度业绩快报。

总结起来有四点需要注意:
(1)、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只有业绩出现大幅变动,或者基本面发生变化等情况下需要预披露。
(2)、上交所不要求披露一季报预报,深交所有需要。
(3)、中小板和创业板业绩预告是强制性披露的,全部上市公司均要进行业绩预告,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一季度业绩预告,这一点很容易被忽略。
(4)、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份之前的公司可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否则需要强制性披露年度业绩快报。半年报和季报业绩快报不是强制性披露的。
2、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业绩预告:公司未在上一次定期报告中对本报告期进行业绩预告的,应当及时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业绩预告。
(1)、一季度业绩预告:上年度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本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
(3)、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
(4)、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
业绩快报: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3、科创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披露规则
科创板上市规则强调了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五大基本原则。
(1)真实性
上市公司的公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信息的重要途径,公司披露的信息将成为影响投资者投资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上市公司披露的信心都必须是客观事实,或者是根据客观事实作出的判断。从实践案例来看,常见的形式包括采用虚假贸易来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等。
(2)准确性
科创板主要针对来自新—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技术服务领域五大行业领域,这也意味着登陆科创板的公司具有更强的专业性,因此,为便于广大投资者均能充分理解公司披露信息的含义,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需注意措辞简要、通俗,不得存在宣传、广告等性质的用于或者误导性陈述。
(3)完整性
上市公司不得选择性的披露部分信息,不得存在重大遗漏,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可能产生重大风险的信息都应当及时披露,而不能选择性的只披露利好消息。
(4)及时性
及时性指上市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交割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对于法律法规未明确披露具体披露时间的,上市公司应当自起算日起或触及规定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
(5)公平性
上市公司应当确保所有投资者具有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不得单独向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露相关信息。若公司需向第三方报送文件,涉及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披露该信息。
综上所述,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给企业带来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因此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公司不断加强规范运作的同时也要加快创新技术,才能走得更高更远更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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