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指企业董事长和项目负责人凡是参与开发、建设、投资、研究、试用和管理企业的重大项目的,企业都要根据参与相关项目的类型,大体规模和影响力,进行相应的安排,以实现企业的有效监督和管理,让企业董事长和项目负责人对所做重大项目负上企业法人责任的新行政审批制度。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理论依据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理论依据体现在对企业的责任绑定上,企业载有国家公平市场的需求,欢迎企业投资,但亦要配以责任,强调企业发展与责任绑定、国家、社会、企业之间的关联性,企业发展距离不能绝缘,企业发展事务必向配责任再转,而这种责任险近“法人责任”。
企业往往无法完全遵守法令,也存在错误所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当出现争议时,企业须负承全部责任。因此,项目法人责任制应运而生,即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责任在有限的立法框架内将责任实施并确保项目不出现违规行为,并进行有效的监督。
二、项目责任法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企业法人责任制实施方案》,法人责任制是由企业实施的一项重大管理制度,要求任何参与该管理体系的企业,都必须明确责任人,承担企业的责任。
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主要职责主要是:
(一)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落实、运营和管理,保证企业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负责完成和保护企业的法律义务,并实施双重控制,以防止发生违反法律的行为;
(三)负责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控制企业人员行为和流程;
(四)保护项目有效实施,确保企业利益。
三、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实施
在项目法人责任实施的过程中分为三个过程:第一,需要企业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确定法人责任人,经过企业董事会同意后,对管理体系进行分解,并明确设置对各级管理之责任及其对应法人责任人;第二,企业法律规定是法人责任人的有效手段,除强化法律要求外,也包括完善自身组织结构,明确层级化的责任分工,做到对上级法律责任人的监督;最后,企业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对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学习和落实,确保效果。
综上所述,项目法人责任制是一项管理机制,要求企业董事长和项目法人责任人对相关项目的质量、效率和安全负上责任,历经企业分层管控,使企业明确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运行机制,保证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