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化妆品行业政策监管
《化妆品注册备管理办法》21.1.12发布,21.5.1正式施行,对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注册及备案进行系统性管理。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1.6.3发布,22.5.1正式施行,对化妆品标签的要求予以细化,打击虚假夸大宣称等违法行为。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1.8.6发布,22.1.1正式施行,优化生产许可程序,要求企业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细化标签管理要求,明确对化妆品虚假宣传、违法宣称等要求,加强对电商平台、集中交易市场等平台的职责与义务。
21.9《化妆品中本维莫德的测定》《化妆品中比马前列素等5种组分的测定》,加强对化妆品中相关风险物质的检测,加大打击化妆品非法添加的力度。比马前列素的测定主要针对睫毛滋养液违规宣称“促进睫毛增长”
的功效类别。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1.8.20儿童化妆品监管重点:1、明确儿童护肤类化妆品应具备严格的生产条件,并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上进行特别标注。2、要在标签上明确标注为儿童化妆品。3、应避免与食品药品混淆,防止误食误用。4、生产销售儿童玩具,应防止被误用为儿童化妆品。
21.9.10美容美发机构经营者义务:1、美容美发机构应履行化妆品经营者义务,做好进货查验记录。2、不得向消费者明示、暗示医疗作用。3、需在经营场所显著位臵展示产品销售包装。4、免费试用、赠予、兑换均属于经营行为。
21.9.23电商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义务:1、平台应对平台内经营者实名登记并管理。2、平台发现违法经营化妆品的,应当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直至停止提供平台服务,并报告药监部门。3、入驻经营者应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
21.10.9《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1、明确标签要求:要求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2、配方设计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不得使用尚处于监测期的新原料,不允许使用基因技术、纳米技术等新技术制备的原料;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目的的原料。3、儿童化妆品应当通过安全评估和必要的毒理学试验进行产品安全性评价。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1.9.14《“干细胞化妆品”是个伪概念》理清市场上干细胞化妆品概念,明确截至当前药监局修订发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中,未收录名称含有“干细胞”的化妆品原料,未注册或者备案任何干细胞相关的化妆品原料。
21.10.11 (21.10-22.10
实行)《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1、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未备案的化妆品:未经注册或未备案、冒用他人注册证、已要求停止经营的化妆品。2、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包括标签内容与注册或备案资料不一致、虚假或引人误解、明示暗示医疗作用,以及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3、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包括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原料生产、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并以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为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