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经营权是指以租赁等方式形成的经营权利,指出租赁方可以在特定期限及空间内,以一定规范,利润性地向被租赁人提供服务或经营活动。其中又分为物权租赁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

一、物权租赁经营权
物权租赁经营权是指出租方将自身拥有的实物权利(如地役权、建筑物使用权等)以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被租赁人使用的权利,被租赁人可在租赁期限内,充分利用实物权利进行活动,进而获取经济利益。
物权租赁经营权的形成,必须由租赁协议的形式体现,并在实物权利的使用方式,租赁价款,租赁期限,双方义务等方面确定具体内容,该租赁协议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国家规定或参照具体行业准则进行设定。
具体而言,物权租赁经营权涉及到一定空间的使用,无论出租方及被租赁人应该遵守当地法律规定,不能相互影响各自经营活动,并应依据租赁协议的规定,如实履行实物权利的租赁义务。
二、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是指政府或主管部门准予符合法规条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在一定空间区域独家从事经营活动,在特定时期内享有一定的独占特许经营权利的一种权利。
特许经营权的形成,一般需要公司申请特许经营许可证,由主管部门复核后正式颁发,在申请过程中,公司需要提交一定的材料及申请费,申请材料及手续收费等,由主管部门审核。
特许经营权的权利义务,按照该种特许经营规则确定,它规定了特许经营户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应当如实履行;同时,特许经营权应在指定区域范围内独家经营,无需向他方支付租金和报酬,可以独享经营收益,享有此类特许经营权的公司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垄断市场,完善市场竞争结构,从而提高整个行业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总结
租赁经营权是指以租赁等方式形成的经营权利,它可以分为物权租赁经营权和特许经营权,物权租赁经营权是指出租方将自身拥有的实物权利以租赁的方式出租给被租赁人使用的权利,而特许经营权是政府或主管部门准予企业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在一定空间区域独家从事经营活动,在特定时期内享有一定的独占特许经营权利。租赁经营权无论在被租赁人、出租人及社会整体上都有重要作用,可以增强他们的投资收益、补充经营活动的缺口,使市场及行业规模发展得更稳定与快捷,积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