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是目前比较火热的行业,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那么就目前来说,医药电商行业的发展前景和趋势究竟会如何呢?医药电商的相关政策又有哪些?下面的文章将会为大家对这几个方面的内容做详细介绍。
其实,就目前来看,医药电商的发展前景行业发展趋势是会相当不错的,目前我国的大势就是线上消费,加上疫情的影响,人们更加认识到了线上的重要性,在未来医药行业当中,医药电商很有可能会成为主流。

近几年,医药电商方面的从业者越来越多,所以我国在医药电商的监管方面也是比较的重视,下面是近几年来,我国出台的一些和医药电商相关的政策梳理。
1999年12月,颁布了《关于印发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销售乙类处方药。
2000年6月颁布了《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部分省市开展网上非处方药销售试点。
2000年9月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允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2005年9月颁布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可以在网上进行药品交易,但只能销售非处方药。
2013年10月颁布了《关于加强互联网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零售连锁企业网上只能销售非处方药,并使用符合GSP认证的药品配送系统自行配送。
2014年5月《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经营者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B2B第三方交易平台、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网上药品购销活动无需审批或备案;B2C牌照不再审批采取备案制。
2016年8月药监局通报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国家食药监局表示,试点过程中暴露出第三方平台与实体药店主体责任不清晰、对销售处方药和药品质量安全难以有效监管等问题,不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用药安全,因此决定结束互联网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工作
2017年11月《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到目前可以有条件放开,比如通过第三方平台向个人售药;不宜开放的暂时仍禁止,比如处方药,除此之外《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到目前可以有条件放开,比如通过第三方平台向个人售药;不宜开放的暂时仍禁止,比如处方药。
2018年2月《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到目前可以有条件放开,比如通过第三方平台向个人售药;不宜开放的暂时仍禁止,比如处方药,除此之外《网络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提到明确“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的,不得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网络药品销售者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不得通过网络销售处方药、国家有专门管理的药品方药等。”
2018年4月《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对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经药师审核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可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配送。
2019年8月《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仅对部分药品规定禁止网络售卖。
2019年9月《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持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0年11月《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支持网络零售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销售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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