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是特定事件或业务的财务凭证,被用来记录该事件或业务对财务状况有何影响,证明账上的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事实上,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并非会计凭证。因此,本文将从会计凭证的基本定义以及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和会计凭证的异同几个方面对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是否属于会计凭证进行分析。

首先,从会计凭证基本概念出发,会计凭证是会计记录和记账的基本依据,是业务活动记录形式的文件,是对实物业务发生的证明,表明业务活动是否发生,及其发生的范围和原因。由于会计凭证的编制非常严格,必须具备“四性”: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有效性。会计凭证是会计证明和会计记账的依据,也是对企业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而言,具有至关重要性。而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都不具备“四性”,因此,不能满足会计凭证的基本定义,不是会计凭证。
其次,从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和会计凭证的异同上看,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可以让企业根据物料的需求将物料迅速补货,从而满足企业生产的需求,但它们并不能代表业务发生,也不能证明业务发生的真实怦和准确性,不符合会计凭证的共同定义。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注重的为实物行为,而会计凭证则注重的是财务行为,二者具有很大的不同。最重要的是,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财务报表和法审的凭据,因此,它们不是会计凭证。
至此,本文从基本定义和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与会计凭证的异同两方面详细分析,认为物料请购单和出库单不属于会计凭证。因此,在企业中,应当遵循会计准则,定期检查会计凭证,确保准确的会计登记和记账。
会计凭证是记录会计业务过程中记载经济业务资料的唯一有效凭据,根据会计账户原则,是会计交易进行双重记账的依据。根据会计凭证要求,必须具备几个基本要素,它应具有可靠、实质、时间、位置四个方面的特点。此外,它必须由一定的机构出具,作为会计的核算依据,具有依据性,准确性和可监督性,要求会计包括对账户上的每一项记录都有一个可核验的凭证,而这种凭证就是会计凭证。
那么,材料请购单和出库单属于会计凭证吗?从本质上来说,材料请购单和出库单都不是会计凭证,它们只是记录企业的进货和出货情况的单据。
首先,请购单和出库单是由企业本身出具的,而不是独立准确的会计凭证。请购单和出库单是以简单的内容记录的,只能提供给企业本身进货、出货的情况,而不能用于核算财务会计的过程,不满足会计凭证的可靠性要求。
其次,请购单主要记录进货情况,而不仅仅是进货。主要包括申请材料的办理人、请购数量、请购日期等,只有在采购完成后才能确认采购金额,不能满足会计凭证的准确性要求。出库单是由企业出具的,主要记录出货量、日期、出货品种等信息,同样不具备会计凭证的可信度。
此外,请购单和出库单并未经过各级会计机构审核,也不具备会计凭证的依据性和监督性,无法满足会计凭证的必要性要求。它们只能作为企业的流程控制文件和销售统计标准,但不能作为财务核算的依据。
综上所述,材料请购单和出库单都不是会计凭证,它们只能作为把控企业流程的文件,只能提供有限的信息,不能满足会计凭证的准确性要求。若要进行会计核算,必须要以会计凭证为核算依据,从而便于审计、监管、管理等活动的开展,以确保记录准确、不可替换,从而使企业的财务管理更加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