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服务模式是指金融机构通过信托服务模式为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提供中介服务,以促进借贷交易,确保双方合理利益的一种金融服务模式,是大势所趋。在债权人服务信托模式中,常见有以下几种模式:

一是拆期信托模式。该模式是债权服务信托机构根据债权项下的资金来源以及借款人的支付能力,为借款人和出借人在合同履行期内拆分资金的进行的分期服务模式。拆期信托模式是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收益需求,对资金进行调剂、分批支付和连带支付,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的一种新兴的信托服务模式。
二是抵押物质保信托模式。该模式是抵押物和质押物结合信托机构作为财产业权担保,借款人支付质保保证金,出借人承诺在贷款到期前将质保保证金和抵押物交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将质保保证金用于借款人资金支付,抵押物用于担保贷款收回,以保障出借人利益的一种信托服务模式。
三是小额信托模式。小额信托具有资金额度低、期限短的特点,是针对中小企业的一种小额信托模式。一般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将小额信托分为信托货币型和非货币型,信托货币型模式下,借款人不用抵押物,而是靠信托机构担保履行贷款债务,非货币型模式下,通过抵、质押担保贷款债务,从而进行资金的小额借贷。
四是信用信托模式。信用信托模式是指债权服务信托机构仅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信用进行担保,借款人与出借人只需签订合同达成借款协议,借款人与出借人的双方均不需要抵押物和质押物来担保借款协议,而是由信托机构全额担保借款人和出借人利益,如借款人违约信托承诺按合同要求为出借人赔偿损失的一种信托服务模式。
以上是债权人服务信托最常用的四种模式,不同的模式需要债权服务信托公司根据借贷形势和客户需求从不同方面进行考虑,进化实际办理过程,调试配套政策,填补和补充相关法定的条款,以更好的服务借款人和出借人,保障双方利益,从而提升信托业绩,提高用户满意度。
信托企业服务债权人针对信托服务中涉及到债权人权益和责任多重影响,实际上已经成为信托公司重要的经营解决方案之一。债权人服务信托具有多种可能的模式,其中对债权人影响最大的有资产管理模式、基金投资模式、融资租赁模式、流动性管理模式、债权投资模式及其他模式。
资产管理模式是最常见的债权人服务信托模式,也是交易和管理模式的综合。债权人使用信托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把客户的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获得收益,同时为债权人提供实时估值服务,帮助他们监督投资行为,当发现投资风险时及时采取措施。 同样,基金投资模式涉及到基金的投资和管理,信托公司将把客户的资金投资到收益较高的基金中,获得收益,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监督管理确保自己的资金投资合理性。
贵金属租赁模式是典型的融资租赁信托模式,由债权人服务信托公司提供。典型的贵金属租赁包括公司把投资者的资金投入一定数量的贵金属作为保障物。借款人租用贵金属,每期支付租金,把利息成本偿还已经支付的租金以及借款当作还款源,债权人的资金不能在还款期间出现任何损失。
资产流动性管理模式针对债权人的资金流动性管理具有极大的作用。所谓流动性管理,是指债权人把资金投资到一系列的定期产品中,以确保流动性,优化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和提高收益,最终使债权人受益。
债权投资模式包括债券投资模式。债权投资模式使债权人得以把资金参与到债券投资中,进行债务投资,以实现资本投资和风险管控,以便实现“赚钱、不失钱”目的。
此外,债权人服务模式还有很多。例如应收账款管理模式,保险资金投资模式,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投资模式。
总之,由于债权人服务信托具有多种模式,因此,债权人若要正确有效地使用,首先必须熟悉各个模式,这样才能找到最适合的模式,从而达到最佳的投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