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购房者限制条件
1、购房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购房者为户籍居民,且无其他住房,包括出租住房。
3、个体户购买经济适用房,只能是本部门县(区)批准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且应同时具备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税务登记证3份资料。
4、按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规定,公务员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取得财政部门的特批。
5、军警官兵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须取得经有关军队或武警部门的有关批准。
6、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居民要具备合法所有的近3年内税务登记表,用以证明其有住居经济标准,并按约定支付每年2%的住房维护基金。
二、房屋限制条件
1、抗震、断桥梁要求:所售经济适用房必须能通过抗震等级合格并具有生活安全用途的建筑物,应符合各项安全质量标准。
2、坐落位置:经济适用房均为位于中心城市内的建筑物,以减少社会消费和营造友好的居住环境。
3、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仅限于一定的价格最高标准,超出标准则无法购买。
4、房屋来源: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以各种方式促进的住房,大多由政府购置修建。
五、交易流程
1、预定:根据拜经济适用房管理条例要求,购房者应提前准备购房所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上年度经营收入证明等,并根据行政区域指定的客服中心报名,每个拜预定顺序不一样,客服中心会根据报名的身份及数量等安排预定的先后顺序。
2、调查及签约:购房者勤查询政府有关资讯,并要求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抗震等级等技术要求。同时,也要及时报到拜经济适用房客服中心,参加购房调查、说明会,审查购房经济条件、实地确认房屋状况并签署买卖合同。
3、缴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购房者需要一次性缴付全部购房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首付款,二是注入住房维护基金,三是缴纳增值税。
4、移交房产:在缴付费用后,便是移交房产的过程了。原房产权证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原房屋负责人向买主转让房屋权利,并上交房产使用证明或房产交接单,正式完成买卖业务。
以上是买卖经济适用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多元化的限制条件能够更好地保障买卖双方利益,做到让双方可以放心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