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名称是在发票上印制的专业术语,也可以称为发票的“购买方”。发票名称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公司或机构名称,一般代表的是购买方,发票开具给谁用的,并不代表发票上的交易是个人的,交易的双方可以是个人与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与企业。

首先,要明确发票名称可以是个人。根据《发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发票的购买方可以是个人。发票上的名称只代表发票的使用方,只要交易是正确、合法的,不管使用者是个人还是其他组织,发票上都可以写个人名字和信息。此外,个人名字也是国家保管票据的重要信息源,能够便于财政部门及时、准确查询购买方的具体情况,进而监督税收申报。
其次,发票名称是个人有一定的局限性。从个人经营活动的角度来说,如果购买方是个人,能够获得的税收优惠也是有限的,不能像机构及企业一样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及税率优惠。此外,如果发票上使用的是个人名称,也有可能不能得到社会保险机构及上市公司的优惠待遇等。
最后,发票名称是个人可能会带来一些风险。发票上印制的名称是个人,可能带来一些风险,例如当个人家庭财务出现问题时,购买方可能逃避个人负债,而无法给卖方支付款项;此外,个人名称在照片中无法很好保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及安全性,使得信息发生篡改或者泄露的可能性更高。
总结来说,发票名称可以是个人,但是也需要明确交易类型,确定发票开出的合理性及合法性,以免出现上述风险及情况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发票名称是指发票开出方确定的,应表明有效发票的发票抬头。发票抬头一般分为企业发票和个人发票,企业发票由征税主体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等组成;个人发票抬头一般由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个人住址组成。有研究的表明,一般来说,发票名称不可以是个人的。
首先,从理论上讲,个人要开具的发票有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条例》,发票抬头的基本要求是“专用发票与有效的税务证件的相符,普通发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税总局颁发的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明编号”,这两种发票都是由征税主体的证件来决定的,而个人没有这些证件,无法拥有发票。
其次,从实际出发,有很多个人会营业税注册,获得税务登记证后,可以开具发票,但其发票抬头仍然是企业名称,而不是个人的。因为无论如何想改变发票抬头,以下几点都需要注意:①发票抬头的更改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②更改后的发票抬头也只能为企业抬头;③更改发票抬头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④更改发票后,需要通知税务局。可见,改变发票抬头为个人不仅极其繁琐,而且还收取相当的费用,因此,实际上,发票名称不可以是个人的。
因此,总之,发票名称不可以是个人的。从理论上和实际上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一方面,由于个人没有税务登记证件,无法拥有发票;另一方面,尽管有营业税登记证书,但更改发票名称为个人,仍然需要繁琐的流程及不少的费用。因此,在合理正当的范围内,发票名称不能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