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是一类疫苗
一类疫苗是指接种后,人体可以通过特定抗原体反应性组织或技术方法达到免疫力的疫苗。二类疫苗是指接种后,人体能够有效抗击外来串联性感染病原体,而无需采取特定抗原的疫苗。二类疫苗的意义在于在有限的时间内,可以形成最大的免疫应答。二类疫苗是提高焦点传染病的抗性疫苗,是一种特定的传染病抗原的组合,用于提高人的免疫力。
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的区别
我国现行的疫苗接种制度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以下简作《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我国接种的疫苗主要分为计划疫苗(一类疫苗)和自费疫苗(二类疫苗)两类。具体言之,计划疫苗主要是国家免疫规划所确定的百白破、麻风、乙脑等11种疫苗,而自费疫苗则包括口服轮状病毒、甲肝、流感等多种疫苗;与之相应为,是国家推行两种不同的接种模式,二者核心的区别在于接种是否自愿。其中,计划疫苗是政府强制接种的,受种者不论是否愿意,都必须接种。就此,国家采取了相关的配套措施来强制进行:
一方面,我国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同时《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又明文规定了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义务,并在2005年由卫生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中予以细化;
另一方面,《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通过规定托幼机构、学校未履行查验义务的法律责任,从而将疫苗接种与儿童的受教育权相挂钩,以变相强制的方式保障儿童普遍接种疫苗。
与一类疫苗有所不同,国家针对二类疫苗并未采取措施加以强制,而是通过发布建议信息来积极鼓励;其生产销售也并未过多加以管制,而是采取市场化的模式。总体上讲,对于二类疫苗的干涉较少,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和经济实力自愿地接种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