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合约是指双方根据国家期货市场有关规定签订的买卖投资商品期货的合同,由交易商和受托人处理。期货合约是一种有抵押性的认购合同,其面临的收益和风险乃至投资到期期限均由双方协商确定,可以把未来的交易确定下来的一种承诺性买卖合同。

一,金融期货合约的性质
金融期货合约是一种可转让的、经国家期货市场审批后签订的买卖投资商品期货的合同,其受托人为双方的经纪商或者在交易场所从事期货活动的经纪商,有保证交割、履约的责任。由于它是机制合约,具有可约束双方行为的性质,因此通常具有较强的合法性和实施力。
二,金融期货的类型
金融期货合约分为外汇期货、股指期货、货币利率期货、商品期货四大类,它们各具有不同的品种。
(1)外汇期货主要指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交易的外汇期货合约,其交易品种有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等货币。
(2)股指期货是受英国金融期货协会规定管理的,其中的期货品种主要有英国金融市场指数期货、美国股指期货等。
(3)利率期货是指以货币市场中的利率为标的,根据国家期货市场规定发放的利率期货合约,它是银行、企业和投资者等参与利率交易的重要工具,其中的合约交易品种一般为银行同业拆放利率、联债拆放利率、利率互换、货币市场利率以及外汇质押式借贷等。
(4)商品期货则是双方在国家期货市场签订的买卖商品期货合约,其交易品种一般有农产品、金属矿、石油等。
三,期货合约的风险
关于金融期货合约,在实际的操作中,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认购期货时要针对性加以注意和管理,避免风险成为不可控的因素。
(1)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就是指期货市场价格的波动引起交易者在期货合约中有赢有输。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双方中有一定的风险,比如一方履行未达成协议,另一方无法得到相应报酬。期货价格波动的大小和方向往往不能很好反映该商品的实物价值,因此有可能会出现投资者或者期货合约受托机构以牙还牙的情况出现。
(3)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外汇交易时,由于国家汇率和国际利率的变动,而造成外汇交易的损失。由于国家对外汇市场的限制,投资者不得不以汇率波动换取投资收益,也就是受外汇风险的影响。
(4)法律法规风险
在金融期货市场投资时,一般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