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抵押权是指出借人向借款人持有借款人拥有的财产作一般抵押,以补偿若有贷款不能支付到贷款到期时所产生的损失。一般抵押权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追究出借人的责任。

1、定义
一般抵押权是指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出借人将其财产拿来作为抵押物,以换取借款人所欠债务的财产担保形式,此种担保方式也称之为一般抵押权。
2、特点
(1)权利范围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一般抵押权担保的范围较广,不仅可以适用于借款等金融活动,还可以适用于贷款、股权融资等。
(2)抵押物的种类多 一般抵押权的抵押物以实物类的物品为主,可以担保实物财产,如土地、房屋、机器等;也可以担保债权财产,如应收账款等;还可以担保股权财产,如股票等。
(3)形式多样 一般抵押权担保的形式多样,可以使用书面合同形式、经济手段形式或公证形式等等,可以根据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实际情况来合作抵押。
3、注意事项
(1)悉心选择抵押物和约定抵押的具体形式:抵押物的质量要有保证,及时留存好份子,文件要规范,人员应具备法定资格;在约定抵押的具体形式时,借款人要慎重考虑,不能因私利而约定成,抵押物无关之事,否则可能适得其反;要问清楚因抵押物归新老借款人,应有何责任,约定书面内容;弃权的后果都要深刻考虑,以及多少情况及时补救。
(2)出借人和借款人诉讼责任清楚:出借人要了解诉讼的时间、程序等,不能无端推诿,拖延时间,给借款人提出追偿的期限也不能太短;借款人在诉讼责任上,一定要按时申报履行担保义务,不能出现未按时履行担保义务或破坏抵押物所属关系等问题。
4、作用
一般抵押权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出借人的权益,由抵押权人向抵押物担保抵押权,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配抵押物,从而获得借款偿还;二是提高借款人的信用度,借款人具备一般抵押权可以提高其信用度,可以让借款人以较低的利息贷款,因此,抵押物的作用十分重要。
综上所述,一般抵押权是一种金融担保方式,可以一定程度上保护出借人的权益,也可以提高借款人的信用度及贷款的有效性,然而,在设立一般抵押权时,出借人和借款人都要慎重考虑,既要把握准确且各自面对的责任及义务,又要务求抵押物尽可能多、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