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指在城镇土地改造中拆迁家庭所应得到的法定报酬。它将作为城市发展的一部分,在做出拆迁决策的同时,能够给予业主合理的补偿,维护他们的利益,避免可能的拆迁纠纷。

一、拆迁补偿的种类
1、建筑物补偿,即拆除房屋时对原件的赔偿,赔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拆除费、搬迁费以及水电煤和其他拆除费用;
2、安定补助,即为拆迁家庭提供的一定金额的赔偿,以帮助其重新安置;
3、搬家搬迁补偿,即拆迁期间搬迁费用,主要指装卸、运输等;
4、土地补偿,主要是对土地补偿的价格,是指拆除原建筑物的土地所应得的补偿;
5、损失补偿,具体包括拆除房屋给拆迁家庭带来的死利、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失等。
二、拆迁补偿的宗旨
拆迁补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行过程中,由于一些公共利益所要求实现的发展牺牲和补偿。拆迁补偿本质上是一种财政补贴,旨在弥补拆迁家庭因房屋拆除而遭受的损失和耽误,使拆迁家庭能够充分理解政府的决策,避免可能的拆迁纠纷。此外,拆迁补偿也有利于促进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建立,加强社会公众对拆迁政策的认同,减少社会负担,消除社会间的不平等。
三、拆迁补偿的实现方式
1、厅局拆迁补偿:指由政府厅局组织补偿,政府直接拨付拆迁补偿款项;
2、项目发展补偿:指通过项目发展为拆迁家庭筹集补偿资金,把补偿资金转给拆迁家庭,这也是最常用的补偿方式;
3、自愿协商拆迁补偿:是指拆迁家庭和政府单位在尊重社会公平原则基础上,按照民法规定的协议自愿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以避免拆迁纠纷;
4、直接补偿:指如果拆迁补偿原则具有时效性,并不具备可协商性,政府对拆迁家庭给予一定数额的直接补偿。
四、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拆迁补偿有其相应的法律依据,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九条规定:“政府和公共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给予房屋依法拆除和依法调换时受损害的人适当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土地改造的特殊情况,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农民补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搬迁搬移物及其价值损失。”
补充:
五、拆迁补偿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价值评估:要准确界定拆迁对象,对拆迁家庭的赔偿金额、时间等需要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
2、业主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