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是一种更具体化的商法法律文件,对商业票据当事人之间履行义务及有关权利义务进行规定。下面将从概念、分类、特征、追索权的取得、权责关系,追索权的保护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票据追索权的概念
所谓票据追索权,就是在发票或者其他书面形式票据背后,有一种特殊的商法权利,即追回应付款的权利。票据追索权是在票据经济体系里,基于追索权在相应的商法原则下,发票追索权人依法享有的追索权利。
二、票据追索权的分类
根据票据追索权的施行者,可以分为票据本身追索权,票据代收追索权以及票据代付追索权,而施行权被指定的对象是票据抬头人(开票人)和票据背书人(兑票人),或者就是票据的承兑人。
三、票据追索权的特征
票据追索权的特征有六个方面:追索权的取得是基于发票原有权利;追索权的行使条件是发票或应付款的根据;追索权的承担的愿望是持票人的有效证明的义务;追索权的行使期间是适当的有效期;追索权的影响力受到应付款的权利范围;追索权的表达是表示金钱关系。
四、票据追索权的取得
票据追索权可以由票据拥有者取得,也可以以操作者转让给他人。当票据持有人收到票据后,即可取得追索权;也可以以非持有人方式取得追索权,例如:把票据抵债、出租、代收割让等形式取得追索权。
五、票据追索权的权责关系
票据持有人、票据签发人和票据抬头人都应保护追索权,对持有票据的行为负责,以及在应收付款项时担负责任。同时,追索权人应当注意票据部分抬头人与兑付人之间的义务,以及票据背书OPSAE和签发人付款情况,并在付款之前切实考虑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六、追索权的保护
发票追索权是一种商法权利,有其明文规定,对其应予保护。财政部门对发票的使用要求比较严格,一旦发现发票的使用存在异常,将会定性违法,追究相关责任。由于发票追索权具有法律保护地位,法院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认可发票追索权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并赋予该票据所涉及的当事人尊重该票据代表的财产权。
七、追索权的法律责任
有关商业票据非法使用或者未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票据持有人、票据签发人和票据抬头人都有责任。一旦发生此类问题,他们都应付清欠款,所以有关应付款责任及收取的利息的等级也已由法律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