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山东省住建厅《山东省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2018-2025)》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绿色建材、装备制造、物流运输、运营维护、可再生能源等配套产业协同发展,形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2019年5月云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云南省绿色装配式建筑及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并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昆明、曲靖、红河、玉溪、楚雄等省级重点推进地区达到40%;新建建筑装配化全装修成品交房建筑力争达到50%以上。
2020年4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并形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全省培育50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基本形成立足安徽、面向长三角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2020年6月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至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施工执行率达到70%以上,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为60%以上,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2020年9月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全省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福州、漳州、泉州国有投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余设区市及平潭综合试验区比例不低于50%。
2020年12月江西省住建厅等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2年,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到2025年,我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
2021年2月浙江省住建厅《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40%以上,累计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以上。
2021年3月陕西省住建厅等十七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2021年起,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面积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的新建项目,实施工业化建造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城市中心城区住宅建筑实施全装修。
2021年4月黑龙江省住建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确定哈尔滨市为重点推进地区,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市(地)地为鼓励推进地区。到“十四五”期末,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积极推进地区力争达到30%;鼓励推进地区力争达到20%。
2021年4月四川省住建厅《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到2025年,形成成都平原、川东北、川南、川西北、攀西五大区域协同发展、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区域产业链配套基本建成;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业。
2021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力争达到30%;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不断深入;绿色建材推广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应用比例达到30%。
2021年5月吉林省住建厅《吉林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二次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5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实现全装修交付。
2021年6月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群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新增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50个和示范项目100个。
2021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广西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形成一批研发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有能力辐射东盟和华南、西部省份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军企业,全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021年7月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推广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与管理方式,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30%。
2021年7月重庆市住建委《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其中:点推进区域达到50%,积极推进区域达到30%,鼓励推进区域达到20%。
2021年7月海南省住建委《海南省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到2025 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 80%;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个;实现预制构件年产能供需平衡。
2021年7月西藏自治区住建厅《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区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2021年8月北京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