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衍生品是指从标准金融合约和其他标准金融工具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是以固定的价格衡量及交易,可以用来对抗关注于内在价值的特点。它可以涉及任何一种正式的金融合约,包括国家货币、债券、股票和其他证券以及期货和期权等。

金融衍生品的几个主要特性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一、表面效力。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取决于市场价格,而不受有关结算货币的影响,这使其具有表面效力,即价值波动小,耐受性较强。
二、流动性。金融衍生品的流动性一般很好,因其收益与未来市场价格有关,而不受结算货币影响。投资者不仅可以轻松无缝地将金融衍生品转换为其他非金融衍生品,还可以使用大型金融机构,将金融衍生品调整为其他金融衍生品,以获取其所需的投资目标。
三、投机性。金融衍生品交易灵活、价格振荡大,可以比较容易地实现投机,投机者可以获得较大的收益,然而,同样,风险也会相应提高,投资者在使用金融衍生品投资时要慎重,以免把赌注押在不稳定的市场上。
四、收益期限可控。合理使用金融衍生品,投资者可以在可控的期限内实现收益,在恰当的交易环境中,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收益有规律性可言,因此投资者可以更轻松地实现投资收益。
金融衍生品的优点就在于可以提高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和灵活性,可以最大程度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提高投资的收益率;而缺点就是监管非常严格,投资者合理理财反而容易被暴露在风险之中。金融衍生品的发展以及投资者在使用时应该加强自我保护,增强整体市场的投资者保护意识和投资文明度,以保证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稳定健康。
金融衍生品是指以金融资产为标的物的中间产品,是指作为定价、对冲或配置工具而使用的金融合约。它们不是实体金融资产,也不是货币,而是在特定条件下有一定价值的金融工具。金融衍生品的发行是为了补贴实体金融资产之间的价格波动,增加金融属性和金融结构变动的灵活性,以及增强市场竞争和参与市场的机会。
金融衍生品的一般结构包括:标的物、活动时间、衍生品价格、结算时间和费用等。标的物可以是包括股票、债券、期货、商品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在内的任何金融产品,不同的标的物可以被定义为不同的衍生品。活动时间通常通过最初的衍生品签订协议指定,结算时间有时是由发行衍生品的原始参与者根据共识或合约规定决定的,有时是由金融服务市场所指定的,而衍生品价格则与标的物实时价格有关。
金融衍生品的种类有多种,分别是期货、期权、衍生债券、结构性衍生品和交易性金融衍生品。期货是一种承诺在未来某一时间点,以现在的价格买卖某种标的物的协议,期权就是期货的一种,其根据参与者在某一特定价格买卖股票或其他价格进行调整。衍生债券是利用债券与其他标的物的价格变化进行关联性投资的一种技术。结构性衍生品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一种成型的金融衍生品而能够获得与标的物价格变动下一定的获利或损失相关的市场产品。交易性金融衍生品是指投资者以提前定买或提前定卖的方式从事交易的一种金融衍生品,因其参与者无需拥有标的物的实体,而可根据其相应的合约权益进行买卖,因此也称为无仓衍生品,主要包括远期、证券和商品期货等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的发行是有利有弊的,在优点方面,金融衍生品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定价,有助于进行市场非对称性效率的测算,及时调整资产价格变动。同时,金融衍生品发行方也可以更好的控制风险,并使它们的投资风险可以被更好的执行,从而替自身或其客户带来最大的收益。此外,金融衍生品还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帮助投资者降低投资成本,提高投资回报。
但是,金融衍生品也存在不利因素,由于市场的多元化,可能把金融市场带向危险的领域,使市场受到政治和社会到来的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及时降低了市场的安全性。此外,金融衍生品的发行主要是由专业机构决定的,市场的游资性强,容易出现市场未来的不确定性,同时,机构发行的金融衍生品也可能会造成特定投资者的利益损失。
总之,金融衍生品有很多有益的作用,像降低投资者风险,同时也可以增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