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产品加工业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农产品加工业被认为属于工业类型,但其具有以农产品而非初级工业品为原料的特殊性质,通过工业化加工的方式生产加工过的农产品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目前一般而言将其定义为:用现代工业社会文明的技术发展成果、厂房建筑设备、生产活动组织、经营风险管理和市场经济理念,以农产品为原料,根据原料的化学构成、理化性质与结构特性,组织工业生产,使用各类加工技术与加工方法产出经过粗加工或精加工的产品并组织销售的产业。
与一些农业产业相类似,农产品加工业根据其涵盖范围定义有所不同,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类。农产品加工业从广义上一般包含以来源于野生动植物的资源及初级加工品和人力种植生产所得的各种类型的由农业所衍生出的原料进行加工的工业活动。相较之下狭义上农产品加工业的原料来源仅仅包括传统农林牧副渔产品。
2 农产品加工业的分类
在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不断发展,统计标准不断改革的进程之中,农产品加工业出现过许多不同的分类标准,一般而言根据加工后农产品发生的改变程度,可分为初加工与精加工两种类型,主要划分依据为初加工一般表现为农产品加工产品量的变化,一般不涉及农产品内部结构、理化性质的变化,且通常为一次性加工。精深加工处理则一般会产生质的变化,如农产品中蛋白质、脂肪、纤维等各类营养物质与活性成分的提取与转化,往往经过二次以上加工,根据加工工序的不同,农产品加工业可以分为四个类别:
(1)一级加工:挑拣、洗净、分级等简单加工
(2)二级加工:压榨、研磨、切割和调配等机械加工
(3)三级加工:烹煮、消毒、制罐、脱水、冷冻、纺织、提炼等物理加工
(4)四级加工:化学处理、添加营养成分等高级加工

随着技术的进步,农产品加工业的加工对象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为了便于统计,国际上一般使用联合国所推行的国际标准行业分类(ISIC),在这一标准中,农产品加工业包括食品、纺织、木材、纸制品、橡胶等行业,与我国国民经济分类标准存在一定区别,本文结合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现实情况,将国内外标准进行了一定融合
(1) 食品工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2) 纺织工业:纺织、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皮革、毛坯、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3) 木材工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
(4) 纸品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橡胶工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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