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信托管理和处理

动产信托是近十多年来在国际信托行业中出现的新型信托机构,主要特征是将动产作为信托财富受益对象,并对这种特殊财富进行相应的管理和处理。本文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动产信托的管理和处理进行分析:
一、动产信托的设置
1、定义
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所拥有的动产财产或其他财产放在信托财富之中,由委托人指定信托机构代表其处理和管理,对其所拥有的财产享有指定的受益权的信托行为。
2、形式
动产信托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诉讼信托,和一般的信托一样,诉讼信托的服务机构也是不可撤销的,受信托人指令,用于涉及动产的财产诉讼。另一种是促销信托,该类信托的服务机构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促进交易的形式,接受法定的信托财富,尽它最大的谨慎义务处置其。
二、信托物质性要件
1、信托财富
信托财富【1】指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人托管的所有财产。动产信托的财产范围比较广,包括股权、债权、商业凭证等。此外,动产信托还可以涉及其他财产,如生产品种、金银及珠宝等,并可对其进行行销和证券信托等。
2、信托物控制凭证
信托物控制凭证是一种法律文件,由发起人以具有约束力的形式作出保证,将收件方的财产交付给信托机构,收件方不得擅自动用控制凭证之物。信托机构应认真履行谨慎义务,对控制凭证之物妥善保管及管理。
三、动产信托的特点
1、灵活性
由于通过动产信托可以选择多样化的受益人,因此,动产信托具有更高的灵活性。受益人可以包括家人、慈善机构、企业家园等,而且受益人也可以选择持续受益或有限受益的形式。此外,动产信托允许委托人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对财产的运营和收入体制进行调整。
2、监管性
针对于动产信托市场非常不规范,不少国家都已经出台了专门法律规定来加强动产信托市场的监管。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信托服务机构的行为进行约束,要求他们加强对动产信托服务质量的监督,并向利益相关方履行其服务义务。同时,对财产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有效的财产登记。
四、动产信托的注意事项
1、严格的保密承诺
由于动产信托的信息涉及财产剩余价值及受益人权利权益,因此,动产信托为特定的受ミ益人提供保密承诺,也就是说,对财产管理责任人和受益人,以及交涉财产受益权益的其他个人承担有关责任。
2、财产受益人确认
在设立动产信托时,需要考虑受益权的安排,受益人的身份及受益权益的期限,以及收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