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组织、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及其他组织及其他个人之间组织、建设、运作、管理、使用和撤销等活动中,具有重大影响或必要参与社会公众利益 50 的突发公共性质的事件。

一、定义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在社会生活中突然发生,影响全社会或全社会利益活动的公共性质的重大事件。所谓公共性质,指的是其能够影响社会的大量利益相关者,其发生的范围要比个体的本身的利益更为广泛,在其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方面都要远超普通的司法和行政活动。一般而言,在社会中出现各种重大公共事务活动,其中包括社会政治和经济管理活动,都属于突发公共事件的范畴。其中包括各种不可预见的天灾人祸,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和社会危机等,也属于突发公共事件。
二、发展历程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对突发公共事件一词的使用也发生了变化,早在古典时期,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就在论语中指出,民众思想都是由重大公共事件所引起的,许多社会经济事件或国家发生紧急状况也都被视为重大公共事件。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发展,突发公共事件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但可以提出更加宏观性和节制社会关心的重大公共事件,而且也能够表达更为丰富的和具体性的事件概念。
三、特点
(1)突发性:突发公共事件以其特点的突然性而有名,一般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在社会一定范围内突然发生,对人们的生活造成深刻影响。
(2)重大性:突发公共事件的对社会的不良影响较大。去年的天灾人祸,尤其是超级飓风“卡特里娜”,实例证明突发公共事件所带来的影响非常恶劣,可能给许多地区造成巨大损失。
(3)公众性:突发公共事件也是一种公众性事件,它不仅影响政府机构、组织和其他社会群体,还深深影响了许多个体的生活,通常可以正确总结下来,“当广大市民受到不同形式的冲击并引起社会混乱,突发事件就出现了”,这就是突发公共事件的意义所在。
四、应对方式
(1)预防: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预防成为针对公共事件的最有效方法,即建立预防性法律,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进行有效监管。同时,预测性操作,其中包括及时制定和完善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有效配合警察、消防人员等机构进行调查及管理等,以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及防范损失的可能性。
(2)应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应立即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事故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