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产质物 (moveable property)是指能够转移的财产,与不动产 (immoveable property)相对,是指固定不可转移的财产。活动产质物生效要素更少,比不动产灵活性高很多,但也需要正确落实财产所有权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其抵押、售后移转等有关行为协议等文书。

一、定义
活动产质物是指可以常见的可以移动、转移或者迁移及有价值的产物,并可以从一个地方以及另一个地方传输,如大部分投资者特别注重的货币,卡片,金条等。包括这些可移动财产:货物,现金,证券,网络货币,筹码,可转让账户(如库存和回购协议),保险类别以及其他移动产物,但不限于它们。
二、特性
1、可移动性
活动产质物的突出特点是可移动性,这也是与不动产的显著区别。可移动性是活动产品的核心特征,尤其是企业对商品流通或流通环节企业投资必要的贵金属材料,特别是商品或投资券的流动速度非常快,因而它可以作为点对点的双方交易。
2、高流动性
活动产质物的第二大特征是高流动性。这是因为活动产品可以通过不同渠道流动,它可以立即从一个主体流向另一个主体,它的流通量也更加容易,既可以明细的流动,也可以按照大部分的方式控制流动。
3、法律清晰
国家对活动产质物的所有权和流动也有明确的立法规范,以确保其合法转让,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活动产质物进行非法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比如:有关活动产质物所有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包括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债券法》规定的抵押权物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活动财产婚姻份子间供付义务等。
三、流转性
活动产质物是可以从一个人流转到另一个人,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效地转移,是一种可以迅速流通、具有商业价值且很有用的可怜货。
1、权利可转移
活动产质物是指可以移动的物质,这样就可以由一方向另一边转让所有权了,从而使一方得到财产拥有权和使用权,直到把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2、方便的抵押
活动产质物由于能够转移,因此这类财产可以抵押给金融机构、银行或私人借款人以获得借款。此外,由于它们可以轻松移动,因此只要有现金可供借款人手中,通常只需有少量时间即可完成抵押,而且抵押物也可以继续使用的特性,是不动产抵押所不具备的。
3、高效率的买卖交易
活动产质物拥有较强的流通性,可以方便地将转移所有权,而不动产的质量往往很重,因此保留可以移动的财产用作买卖,可以特别省时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