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是指拾人不明的任何属于他人的财物,它可能是由于遗失、失窃、被贩卖或通过其他技术手段断开了原来的联系,而无法找到所有者的财物。在国际上关于解决遗失财物的条款都相同,遗失物的所有者有权向责任人索要补偿或抚恤金,一般而言,责任人需要向遗失物的所有者及其联系人支付补偿或抚恤金。

首先来看看什么是遗失物,通常所说的遗失物是指任何属于他人的财物、房产、权利或义务,由于遗失、失窃、被贩卖或者通过其他技术手段而断开了原来的联系,现在不知道其所有者的财物。 例如家里被盗一只表,一把椅子,一部电视机等物品,有人发现了它们,但因为不清楚主人是谁,所以这些物品就成了遗失物。
其次,遗失的原因可能有:第一种可能是传统意义上的遗失,因为没有足够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注意,财物被丢失或失踪。第二种可能是被失窃,被偷了,由于缺乏安全措施,财物被盗取。第三种可能是被盗卖,由于盗贼而丢失,最后第四种可能是互联网技术手段,比如黑客攻击、网络欺诈等,导致财产受损
同时,遗失物的归属也会产生争议。遗失物的所有权不是一暗示的,这需要充分的法律证据来确定,目前有司法判决或书面文件等,以证明某物的归属。由于遗失物的归属需要清楚的确定,而没有足够的证据,各方可以通过原则、程序以及其他条件来寻求相应的解决。
以下是给遗失物所有者或其他合法搁赔权人一些权利和义务:
(1)发现者或拾取者应尽最大努力尽快归还或报告遗失物的所有者,否则得不到发现者承认;
(2)若遗失物的承认者拒绝或拖延归还,发现者可以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责任;
(3)若发现者或拾取者未能尽职尽责报告遗失物或者将其归还给原有人,他们可能非法拥有遗失物,应受到法律惩罚;
(4)在拾取者和原主人之间,应保持睦理合作以鉴定遗失物,以确定遗失物的真实权属。
最后,遗失物交回所有者时应支付相应抚恤金,回报发现者对遗失物的保管所给予的好处,以表达对发现者的尊重,也是发现者本来应得的报酬,一般应由物的拾取者支付,并且遗失物的抚恤金不得过高,否则会造成利益损失。
总之,遗失物是包括所有财物已经权利义务在内而无法找到一个所有者的物品,所有者可以要求责任人支付补偿或抚恤金作为损失的补偿,发现者需要把遗失物归还给原有人其交回所有者时应支付相应的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