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适用房
最新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是指:己经列入国家计划,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
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用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不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这类住宅因减免了二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

2.限价房
限价房是在住宅市场供给结构失衡,面向中国城市广大普通家庭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严重不足,房价居高不下的市场背景下,作为一种新的政府调控手段,一种完美衔接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模式产生的。限价房的含义及其产生背景表明,它具有如下三个基本特性:
首先,限价房属于商品房。因此,限价房的价格主要由市场机制决定,而不同于经适房的定价机制。
其次,限价房销售对象具有严格的准入制度,即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
最后,限价房的生产、分配等环节受到政府的严密控制。
限价房缺点:
(1)效率低:限价房价房由政府出面组织,效率低下。假如政府直接出面,违背限价房中专业分工原则。即使间接出面,中间承接的发展商不以经济效益为考核,难以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2)廉价:廉价房以售为主,缺乏退出机制,这是一个根本缺陷。由于买限价房的时候是穷人,不代表将来是穷人,一辈子是穷人,收入改善后还不退出,一直占用政府补贴的住房,对其他穷人不公平,现在有很多人手中有限价房,但自己却贷款买更好的商品房,廉价则用来出租,以租养贷,限价房供不应求的局面,而那些真正需要限价房房的人,却无房可买。
3.经济适用房与限价房的区别
(1)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就是当地城镇收入比较低的困难家庭,而且这种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也是有进行衔接。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就是当地中等收入的困难家庭。
(2)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在销售的时候开发企业也是要进行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的,价格也是由物价部门确定。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开发商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土地招拍的文件中确定了价格。经济适用房就是因为它的土地成本低(同时这个还不包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所以说它的销售价格会比限价商品房低。
(3)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像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就是以出让方式取得。
(4)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来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购买面积就没有规定。
以上梳理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及二者之间的区别,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的行业知识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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