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凭证的凭证记账,收益凭证的科目涉及到国家各类收入的范畴,收入是收入凭证中出现频率较高的科目,但具体的收入凭证科目却有很大的差别。下面着重介绍收益收据应该入何科目。

一、留存收益
1、留存收益可分为及收地方财政直接收入和其他留存收益两类,及收地方财政直接收入入“财政收入”;其他留存收入分别入财政拨款收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补助收入、森林补偿金、护林费收入、缴费代理服务收入、罚息收入和其他留存收入科目。
2、留存收益的具体科目划分如下:
(1)拨款收入:来源于政府拨款,应登记在“财政拨款收入”科目上;
(2)补助收入:指省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投入超出交税部分的收入,来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补助等,一般登记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上;
(3)森林补偿收入: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森林保护、林业发展等行为进行补偿、补助收入,一般登记在“森林补偿收入”科目上。
(4)护林收入:指有关部门对农林牧渔劳动等所得的护林费收入,一般登记在“护林费收入”科目上;
(5)罚息收入:指有关单位应收管理的欠款中,因延迟或终止支付而增加的收费,该笔收入,属于财政部门及其关系机构的收入,应登记在“罚息收入”科目上;
(6)其他留存收入:不同行业的其他维权收入,不能归入财政拨款收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补助收入、森林补偿金、护林费收入、罚息收入等范畴,一般应登记在“其他留存收入”科目上。
二、支出凭证的科目运用
1、支出凭证的科目分配:支出凭证的科目划分,一般来说,支出主要分为三大类,即财政支出、债务本息支出、行政管理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
(1)财政支出: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由财政部预算批准,由财政科发票支付的支出,登记在“财政支出”科目上;
(2)债务本息支出:指财政机关所偿还的债务本息,一般登记在“债务本息支出”科目上;
(3)行政管理费用支出:指财政机关所发生的行政管理费用,一般登记在“行政管理费用支出”科目上;
(4)其他支出:指财政机关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一般登记在“其他支出”科目上。
2、支出凭证的记账原则:支出凭证的记账应符合“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