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GDP核算方法,是一种经济学中用于计算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总规模的方法,是国民经济统计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理论上讲,GDP核算方法可以根据社会经济活动的内容、范围、手段等特点通过不同方式统计分析,从而得出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总量的大致评估指标。下面就从不同角度深入地分析一下GDP核算方法。

一是以产值为依据的GDP核算方法。从社会经济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上可以把社会经济活动分为生产活动和消费活动;从活动的形式上可以把活动划分为货币形式的经济活动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活动,以及社会经济活动及其货币和其他形式所释放出来的物质、金钱、能力,所形成的价值大小。由此,以产值为依据进行GDP核算,一般是把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中产生的所有物质性产值作为经济总量的评估指标,并以此作为估算国民经济总量的基础。这种估算方法看上去比较直观,也非常容易实施,但它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尤其在统计无形或非生产类经济活动时,它无法得出有效的结论。
二是以收入为依据的GDP核算方法。以收入为依据的GDP核算方法一般是把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中各种生产者及非生产者收入总额作为国民经济总量的评估指标,并以此作为估算国民经济总量的基础。这种估算方法和以产值为依据的估算法的基本思路是一样的,即把企业收入作为经济数据的评估指标;同时,还考虑到士工和自营企业收入,以及政府收入等,更加突出了社会经济收入的功效。但这种估算方法也有它的缺陷,它只能把经济中可测量的现金标准表示出来,而无法把非金钱性的消费活动及消费的总值表示出来。
三是以劳动力报酬为指标的GDP核算方法。以劳动力报酬为指标的GDP核算方法一般是把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中劳动力的报酬总额作为国民经济总量的评估指标,并以此作为估算国民经济总量的基础。这种估算方法突出了社会经济劳动力报酬的功效,具有普遍考虑性,但也存在不能把非金钱性的消费活动及消费的总值表示出来的缺陷。
四是以价值分量为指标的GDP核算方法,也称为价格能力平衡法。以价值分量为指标的GDP核算方法是指把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中流通总值,也就是国民消费品总值,以及国民投资品总值的乘积作为评估指标,并以此作为估算国民经济总量的基础。这种估算方法考虑到社会经济活动中消费及投资物品的价值总值,不仅体现了国民经济的生产活动,而且表现了国民消费的总量;但也有一定的缺陷,比如有些囧资性
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是国民国内生产总值,是衡量一国经济整体规模的经济指标。国民国内生产总值,通常也叫国内生产总值,是表示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的国内经济活动的实现的价值的数字体现。从GDP的计算来看,常见的有收入法、产值法和消费法。
一、收入法:
收入法即是以国民总收入的总和来核算国民国内生产总值,以国内经济实体的付出来检测国内经济实体收入的总和。收入法首先从国家的收入角度来计算GDP,认为一个国家有经营活动就会带来收入,国民收入总和其实就是一国经济形势的反映,这类似于某一个企业会从其所经营的行业领域中获取到营业收入和应付具有回报性的出资,而以营业收入和应付具有回报性的出资的合计数据就反映出企业本身的收入状况,而国民收入总和也是一样。
收入法要统计GDP,有三个方法:即“生产者”、“收入者”和“全面”,其中“生产者”法侧重于反映经济活动的内容与质量,“收入者”法侧重于反映经济活动的分配结果,而“全面”法则则誉其为综合能反映出经济活动中质量与分配两个方面的状况的方法。
收入法的优点有以下几点:
(1)可以定量化的衡量各种经济变量,大大提高了有效操作的质量。
(2)反应国家社会收入的分配状况,便于掌握社会经济发展情况。
(3)可以反映国家的经济绩效,有助于成果评估。
二、产值法:
产值法是以生产的总量来反映一国经济活动的总量。产值法主要反映的是整个国家经济活动中生产活动的总量,即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就是产值。产值法又分为“总产值”法和“流动产值”法,前者把一切生产活动都计入计量范围之内,而后者只把流动品计入计量范围之内,其它非流动品不在计量范围之内。
产值法的优点有以下几点:
(1)发挥准确性,从实质上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实际状况。
(2)可以测量国民生产总值,最直接也最准确。
(3)可以按照数量和种类对GDP进行衡量细分,具有测量可靠性,能够定量反映经济活动。
三、消费法:
消费法是以消费这一衡量标准来计算GDP。消费法是从消费的角度直截了当的反映出一个社会经济的生产活动的总额,以此估算出一国国民国内生产总值的数字。消费法以消费来衡量,反应的是一国国民消费的能力,消费法只计算消费,而实际生产的量不纳入计算,排除了资本形态变化带来的误差,可以更准确的衡量生产活动。
消费法的优点有以下几点:
(1)可以反映一个国家社会消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