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食品是什么
特殊食品是为满足特定人群生理需要,或者一些患者的营养需要,按特殊的配方加工生产出的食品。一般一个省特殊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会由内设的特殊食品安全部门承担。省局特殊食品处核编7名,主要承担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婴配乳粉等特殊食品以及食盐的质量安全监管、生产许可备案管理等职责。

2.特殊食品有哪些
特殊食品主要包含三大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
(1)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一般可分成营养素补充剂(主要指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类的产品)和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两类。目前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包括:增强免疫力、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等27项。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人们在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下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该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又可分成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三类。
(3)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的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即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和/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液态或粉状产品。适用于0~36月龄正常婴幼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36月龄婴幼儿的正常营养需要。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食品的主要类型是婴幼儿配方乳粉。
特殊食品和普通食品都属于食品的范畴。与普通食品相比,特殊食品除了特殊在涉及婴幼儿、患有特定疾病人群等重点敏感人群外,还有其特殊的规定、特殊的标准和特殊的要求,因而也需要有特殊的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混放销售。因此,在药店、超市、专卖店、母婴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凡销售特殊食品的都必须统一设置专区或专柜,以明显区别于普通食品和药品。
以上就是有关于特殊食品的定义及主要类型的全面梳理,如果还想了解更多食品行业的相关内容,敬请关注三个皮匠报告网站。
推荐阅读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种类有哪些?作用是?
特殊货物是指什么?特殊货物有哪些?
《【精选】2021年食品饮料行业竞争格局与食品饮料行业报告(48页).pdf》
《CFLP:《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国家标准解读(19页).pdf》